观韬双碳观察 | 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2024年2月刊
作者:蒋则谢
责编:李慧文
观韬双碳观察是由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碳中和与环保政策研究中心聚焦“碳中和与碳达峰”及环保领域的月报,从法律的角度解读最新的双碳政策及环保案例,并提供相关的评析。
一、最新政策速读
1. 国务院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月5日,司法部、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就《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条例》从六个方面构建了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的基本制度框架:一是注册登记机构和交易机构的法律地位和职责。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负责碳排放权交易产品登记,提供交易结算等服务,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开展碳排放权集中统一交易。二是碳排放权交易覆盖范围以及交易产品、交易主体和交易方式。三是重点排放单位确定。四是碳排放配额分配。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和分配方案,省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据此向重点排放单位发放配额。五是排放报告编制与核查。重点排放单位应当编制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省级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核查并确认实际排放量。六是碳排放配额清缴和市场交易。重点排放单位应当根据核查结果足额清缴其碳排放配额,并可通过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购买或者出售碳排放配额,所购碳排放配额可用于清缴。
观韬点评:本次颁布的《暂行条例》涵盖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全生命周期,包括碳排放权的发放/注册登记、交易、清缴及抵销、统计核算和年度报告。从适用主体上看,包括了碳排放权的登记注册机构、交易机构、交易参与者和相应主管部门,明确了各方的职责,此前,碳排放权交易管理主要依靠部门规章来进行,《暂行条例》填补了过往碳排放交易领域的上位行政法规的空缺,并对碳排放权交易涉及的温室气体和产品种类、重点排放单位的选定、管理及公示进行了规定。详情可以参阅我们的解读文章:《观韬解读 | 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要点速览》
2.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
1月27日,为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拓展绿色电力证书(以下简称“绿证”)应用场景,深入推进能源消费革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推动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约束性指标,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绿色电力证书与节能降碳政策衔接 大力促进非化石能源消费的通知,通知强调要加强绿证与能耗双控政策衔接、夯实绿证核发和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应用场景、加强各部门组织实施有关政策。
观韬点评:《通知》明确了绿证与能耗双控、碳排放管理等政策衔接方式,提出了绿证交易电量纳入节能评价考核指标核算的具体操作办法。《通知》围绕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扩大绿证交易范围、规范绿证交易制度等方面,进一步夯实绿证核发交易基础,拓展绿证在绿电消费认证、节能降碳管理、碳核算、碳市场、产品碳足迹、国际互认等方面的应用场景,并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交易监管、及时核算数据、加大宣传力度等提出工作。
3. 习近平:以“双碳”工作为引领 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 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
2月1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强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要抓住推动绿色转型的关键环节,推进全面节约,加快消费转型,强化绿色科技创新和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要健全支持绿色低碳转型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相关市场化机制,为绿色转型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观韬点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是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转型的方向,是党的二十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双碳”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稳步推进“双碳”目标任务取得实效。
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
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
观韬点评:核算与核查标准,包括组织温室气体排放量核算与核查、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核算与核查、产品碳足迹核算与核查、核查机构/人员资质能力要求等相关标准。目前我国工业领域的基础通用标准有四个,核算与核查标准有近百个,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将为整合相关标准提供指导。
5. 生态环境部等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
2月18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技术推荐和征集工作同步启动。《实施方案》更加重视低碳技术征集发布后的推广和应用,围绕强化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和管理服务部署了一系列重点任务。一是明确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低碳技术推广中的工作职责,强化部门和地方工作协同,探索实施低碳技术推广多方联动机制,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开展低碳技术宣传展示活动,及时总结宣传低碳技术推广有效模式和先进经验。二是立足企业和市场需求,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应用的主体地位,突出市场在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中的主导作用,鼓励低碳技术进园区,探索“企业—园区”双向互动的低碳技术转化应用模式,促进低碳技术供需双方对接,拓展低碳技术推广应用场景。三是强化政策协同和支持保障,完善管理服务机制,加强技术信息管理和推广效果跟踪反馈。在国内外广泛开展宣传推广,为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找出口、通路径,因地制宜开展应用示范,切实做好低碳技术推广应用的“后半篇文章”。
观韬点评:随着《实施方案》的开展,到2025年有望通过发布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推广一批先进适用、降碳效能显著的低碳技术,总结有利于低碳技术供需对接的先进经验做法,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转化示范案例,探索科学有效的低碳技术转化模式和推广路径。
二、相关典型案例评析
杭州市上城区某民营医院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案
【基本案情】
2023年8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上城分局执法人员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发现,杭州市上城区某民营医院已于2022年2月完成扩建项目自主验收。2023年8月16日下午,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该民营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医院正在运行,住院部有病人入住。现场核查发现,该医院未按照要求新建污水处理设施,原污水处理设施缺少污泥浓缩工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不符。进一步查阅该医院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和验收监测报告,发现该医院未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核实即在验收意见中表述“经现场勘验,建设单位已按环评和批复要求落实了污水处理设施”,且验收过程中也未对污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该医院的上述行为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严惩弄虚作假行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督执法工作的通知》(环办执法〔2022〕25号)中“未对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实际建设情况、调试运行情况、处理效果进行分析的”“未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文件、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国家总量控制要求对特征污染物进行监测的”典型弄虚作假情形,构成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事实。
【裁判结果】
该医院在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医院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22万元;对主要负责人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
【案例评述】
该案具有较强的典型意义,一是数据排查,精准执法。杭州市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对辖区内一批医院自主验收情况开展大数据排查,精准发现涉案民营医院的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二是全面调查,锁定证据。执法人员聚焦调查取证难点,对涉案民营医院管理人员、第三方咨询单位、第三方施工单位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取证,固定当事人违法事实证据链,为办理此类案件积累了实践经验。三是强化服务,指导整改。该案办理过程中,杭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在严格依法查处的同时,多次约谈该医院负责人,督促指导整改,指导医院规范开展项目验收。
泉州晋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
【基本案情】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收到群众举报,反映晋江市磁灶镇将军山石子厂附近有人非法倾倒废物。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发现娄某等人驾驶一辆油(槽)罐车,利用油管正在往草堆低凹处倾倒黑色不明液体,初步判断为煤焦油泥水混合物。晋江生态环境局随即成立“9·18”专案组展开深入调查,并出动无人机对现场航拍取证。晋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倾倒物及罐车内物质进行鉴定,结果显示均为危险废物。经过磅称重,现场共挖出涉案危险废物及污染土壤约14.1吨。
【裁判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娄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污染环境罪。2021年10月28日,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目前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已依法批捕娄某等人,并就此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晋江市法院已于2022年6月5日开庭审理,判决结果将择日宣判。
2022年1月4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依据《泉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一万元奖励。
【案例评述】
积极宣传生态环境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公众参与,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有效弥补基层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盲区。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水平。充分运用无人机等科技手段锁定问题线索,及时、准确固定证据,大幅提升执法效能。
三、本月新规新闻一览
发布日期 | 部门/单位 | 新规/新闻 |
2024.02.02 |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 | 《内蒙古电力市场绿色电力交易试点方案》于2024年2月2日获得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批复,内蒙古自治区成为继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之后国家批复同意的第3个绿电交易试点,标志着蒙西电力市场进入绿色发展的快车道。 |
2024.02.04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强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强化产业链上中下游标准之间的有效衔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之间的协调配套。引导行业内的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社会团体、检测认证机构、行业低碳标准化技术组织、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等积极参与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企业加快实现低碳转型。 |
2024.02.05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发文《山东省关于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案例征集及推广应用的通知》,开展重点行业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示范工程案例征集及推广应用,流程温室气体减排包括源头控制、过程优化、末端治理三个方面,申报工程至少在一个方面取得显著减排成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
2024.02.08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纳入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和《上海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请各有关单位做好碳排放管理和交易的相关工作。各纳入配额管理单位应当按照《上海市碳排放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规范开展自身碳排放监测、报告和履约清缴等工作。 |
2024.02.08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 |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印发《广东省培育发展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行动计划》的通知,工作目标提出,到2030年,聚焦绿色低碳需求、前沿技术驱动、未来高成长性和战略支撑性的产业方向,布局一批重大(重点)科技创新项目,新增若干重大创新平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形成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若干个千亿元级未来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
2024.02.18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国家重点低碳技术征集推广实施方案》,第五批《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技术推荐和征集工作同步启动。 |
2024.02.19 |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强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构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城乡建设发展绿色转型,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