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邮箱:guantao@guantao.com电话:(86-10)6657 8066传真:(86-10)6657 8016邮编:100032上海办公室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协泰中心9层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电话:(86-21)2356 3298传真:(86-21)2356 3299邮编:200336成都办公...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10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国家首批“沙戈荒”项目中规模最大的国投阿克塞汇东光热+光伏项目2024年11月30日,位于甘肃省酒泉市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的国投阿克塞新能源有限公司汇东光热+光伏试点项目全容量并网发电,标志着国内已建成的单机规模最大塔式太阳能光热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国家首批“沙戈荒”项目中规模最大的熔岩塔式光热项目正式投产。该项目总装机容量750MW,其中光热部分110MW,光伏部分640MW,形成了“光热+光伏”智能耦合发电模式。作为国家批复的第一批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项目建成后年发电量将达17亿千瓦时,每年可节约标煤50.7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47万吨,相当于植树造林近120万亩,其投产将会为光热产业发展起到示范作用,并且在当地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图片来源: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开发方和项目建设总承包方以及运维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委托观韬律师事务所承担该项目自投资开发至项目建成投产的全过程法律顾问。由合伙人姜玮、周行等律师组成的服务团队见证了荒漠上“一柱擎天,光芒四射,向阳花开,追光而行”的项目建造历程。该项目是观韬继越南海阳2×600MW燃煤电站BOT项目“投资+建设”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之后,为项目“投建营”一体化模式提供法律服务的又一个代表作。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9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中远海控和上港集团对安吉物流增资项目2024年12月6日,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分别发布了关于其参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吉物流”)增资项目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称中远海控、上港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安吉物流于2024年12月6日签署了《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及《关于上汽安吉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本次交易由中远海控与上港集团各出资人民币10亿元(不含交易费用),各认购安吉物流人民币7,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安吉物流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亿元增加至人民币7.5亿元,增资资金将用于安吉物流国际业务拓展,包括滚装船队投入,以及深耕国外主要目的地的延伸配套物流服务,形成汽车出海门到门的国际全链服务体系。本次交易基于中远海运集团、上港集团、上汽集团三方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是我国最大滚装港口—上海港、集装箱船队规模第一梯队—中远海控、最大整车产销企业—上汽集团(旗下最大汽车物流企业—安吉物流)的强强联手,包揽汽车物流的全链条,组成滚装运输的“国家队”。观韬律师事务所由合伙人邹红黎律师、鲍蔚骅律师组成专业的律师服务团队,作为本次交易增资方上港集团和中远海控的法律顾问,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全方位、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包括法律尽职调查、交易方案设计、交易文件起草、修改和谈判等。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8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栢能集团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第二上市2024年11月15日,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栢能集团有限公司(股票代码:PCT)的中国法律顾问,助其以介绍形式成功于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主板第二上市。栢能集团为电脑电子产品的领先制造商。集团的主要产品为图像显示卡、主机板及迷你个人电脑,亦为全球知名品牌提供一站式电子制造服务(EMS),以及其他个人电脑相关产品及零件的制造及贸易。集团自2012年1月12日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股票代码HK 01263)。本次新加坡第二上市将进一步提升集团品牌的认知度,扩大其股东基础及日后的集资渠道,同时亦是集团推行业务拓展至亚太区之新兴市场(尤其是东南亚)计划的其中一步。观韬律师事务所由合伙人闫芃芃律师、戎砚律师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了全程、全方位、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On Nov. 15, 2024, PC Partner Group Limited (stock code: PCT ) successfully completed its secondary listing on the main Board of the Singapore Exchange Securities Trading Limited by way of introduction. Guantao Law Firm acts as its China legal adviser. PC Partner Group Limited is a leading manufacturer of computer electronics. The key products are video graphics cards, motherboards and mini-PCs. The Group also offers one-stop ...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2
    观韬交易|观韬成功协助某中企在BVI取得针对债务人的清盘令不久之前,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与英属维京群岛(BVI)当地律师合作,共同协助一家中国企业于英属维京群岛法院取得针对一家当地公司的清盘令。该清盘令已经生效。此次于英属维京群岛向当地法院申请清盘令是观韬协助客户在海外追讨债务系列行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清盘的英属维京群岛公司注册于2010年。由于之前的一起案件,该英属维京群岛公司应向某中国企业支付约600万美元,但一直未支付。观韬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国际仲裁研究中心主任沈鹏律师领导本案境内、外律师团队。一家英属维京群岛律师事务所及观韬实习律师张楚珧等参与了本案的工作。随着中国经济日益与世界经济融合,中国企业的债务催收行动不再局限于中国境内,在境外提起诉讼、仲裁程序,乃至根据当地法律规定启动执行程序、清盘程序的情况越来越多。近几年,包括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在内的离岸地正在成为中国企业境外维权的热点地区。依靠对中国企业商业目的的精准理解、自身优秀的跨境争议解决能力以及与境外不同地区律所的良好合作关系,观韬具备协助客户进行全球追债的能力。
  • 发布时间: 2024 - 10 - 16
    观韬交易 | 观韬助力某省市级城投平台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专项法律顾问助力某省市级城投平台(以下简称“发行人”)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于2024年9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转让申请,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无异议函,注册规模为不超过17.325亿元,由某头部证券公司担任主承销商。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发行人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工作已于2024年9月25日结束。本期债券实际发行规模为10.9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5.00%,认购倍数为1.01倍。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比例为100%,实际控制人为该市人民政府。注册资本金20亿元,总资产达750多亿元,报告期内核心业务板块主要包括项目代建、商品房销售、劳务派遣、商品销售等。本期债券的发行,有助于发行人缓解短期偿债压力和优化债务结构,顺应“以低息债置换高息债”的政策趋势,将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积极作用。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期债券的专项法律顾问,项目组包括薛志宏律师、肖玥垚律师及吴星实习律师等多位成员全程参与,完成项目尽职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网下询价及发行等专业的法律服务,并经事务所内核工作小组成员审查,最终助力其成功发行本期债券。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23
    观韬荣誉 | 观韬合伙人李洪江律师荣登“2024 ALB China 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榜单2024年12月23日,汤森路透旗下的专业法律媒体《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 ALB)正式公布了“2024 ALB China 十五佳知识产权律师(2024 ALB China Top 15 IP Lawyers)”榜单。观韬合伙人李洪江律师凭借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卓越专业能力和广泛客户认可荣登榜单。李洪江观韬北京办公室执行合伙人、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业务领域:知识产权邮箱:lihj@guantao.com李洪江律师,专利代理师,全国青年律师领军人才;北大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兼职导师;曾就读于北京大学、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曾就职于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三年获评2022-2024年度“中国十佳知识产权大律师”、IP STARS 专利之星、Chambers、ALB、商法、Legal 500、Legal One优秀知识产权律师等。创新是商业主体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基石,其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有力保护。2024年,随着人工智能的快速发展与高歌猛进的企业出海,知识产权领域也开始面临新的挑战与机遇。《亚洲法律杂志》(ALB)始终关注知识产权法律市场,通过此排名呈现过去12个月内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顶尖律师。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17
    观韬荣誉 | 观韬合伙人黄福龙律师荣登《商法》“The A-List 法律精英:2024年中国业务睿见领袖”榜单2024年12月17日,国际领先法律媒体《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公布了“The A-List 法律精英:2024年中国业务睿见领袖”榜单,观韬合伙人黄福龙律师凭借卓越的市场表现连续三年荣登榜单。  黄福龙观韬深圳办公室执行主任/香港办公室注册海外律师业务领域:争议解决(投融资、保险、海商、国际贸易)、跨境事务邮箱:huangfl@guantao.com黄福龙律师主要处理商事争议解决业务,尤其是复杂、新类型诉讼仲裁案件。黄律师亦擅长处理跨境纠纷或事务,包括国际仲裁案件,适用域外法律的国内案件,以及为境外案件提供中国法律专家意见,或与境外律师合作的其他事务。黄律师担任多间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包括外资企业在国内的法律顾问。为甄选出本年度最受市场推崇的法律精英,《商法》广泛邀请了中国及涉华业务的企业法务与高管、国内外律所合伙人,以及各界法律专家,提名他们心目中最值得认可的杰出律师。本次“睿见领袖”评选关注的是在律所内外兼显卓越成就的资深法律精英。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9
    观韬荣誉 | 全国律协通报表扬观韬律师事务所及观韬律师援藏工作2024年是全国对口支援西藏30周年。12月3日,全国律协在北京召开援藏律师座谈会。表彰在援藏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一步推动律师行业对口支援西藏工作的深入开展。会上,全国律协对61名援藏律师、36家援藏律所予以通报表扬。其中,观韬律师事务所和观韬(洛隆)律师事务所援藏律师高立伟荣获殊荣。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全国律协会长高子程,全国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局长田昕出席会议并讲话,高度肯定了援藏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促进西藏法治建设方面做出的积极贡献。观韬律师事务所积极响应司法部解决无律师县问题的号召,2022年7月在西藏昌都市洛隆县设立分所,成为洛隆县史上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不仅在形式上,更在实质上填补了当地法律服务的空白。观韬洛隆办公室援藏律师高立伟在雪域高原无私奉献,他克服了高原反应等重重困难,为当地群众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观韬律师事务所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责任,将继续全力支援欠发达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观韬律师们将始终秉承追求卓越、诚信勤勉、高效优质的理念,以过硬的专业水平满足藏区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法律服务的需求,为国家藏区法制建设贡献一份力量!请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完整表扬名单:https://mp.weixin.qq.com/s/khR5sfnLuQp7aCkQSz1CMQ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4
    观韬荣誉 | 观韬荣登“2024年度LEGALBAND BOB中国律所30强&中国律师30强”榜单2024年12月3日,专业法律评级机构LEGALBAND公布了“2024年度LEGALBAND BOB中国律所30强”和“2024年度LEGALBAND BOB中国律师30强”榜单,观韬律师事务所以及管理合伙人邹峻律师荣登榜单。观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2月,是总部设于中国北京的专业化、综合性大型律师事务所,在境内外主要城市共设有30间办公室。观韬现拥有1600余名律师、500余位合伙人,在法律服务、专业建设和律师团队等方面已成为中国领先的律师事务所之一。邹峻观韬管理合伙人业务领域:公司并购与重组、财富管理、复杂商事争议解决邮箱:zoujun@guantao.com上榜理由:邹峻律师的执业领域涉及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并购与重组、财富管理以及商事争议解决等。邹律师曾承办多起具有较高行业关注度的大型项目或交易,包括:优品车纳斯达克上市/再融资项目、神马股份与屹立集团合资合作项目、正业生物纳斯达克上市项目以及大健云仓纳斯达克上市项目等,在境外资本市场领域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海外上市项目中,其能够基于对相关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及公司业务模式的全面了解,带领团队为企业提供全流程的中国境内法律服务支持,并就疑难法律问题出具专业、精准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客户的认可与信任。“邹峻律师总能够在纷繁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快速找到问题的关键点,并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 LEGALBAND《2024年度LEGALBAND BOB中国律所30强》《2024年度LEGALBAND BOB中国律师30强》榜单细致参考了各大律所律师的自荐材料、客户反馈以及市场反馈信息等内容,同时结合LEGALBAND中国区驻地调研团队对中国法律服务市场的长期关注与洞察,最终臻选出2024年度具有杰出业务表现与卓...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03
    观韬荣誉 | 观韬荣获2024年TOP 15 中国本土知识产权律所综合排名2024年12月1日,2024第11届强国知识产权论坛暨第6届强国科创论坛及颁奖盛典在京举行。本届活动以“赋能高水平自立自强 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国政协常委、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副书记、副主席、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兼学术顾问委员会主任张勤,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集成线路产业发展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央网信办专家咨询委员会顾问、国家三网融合专家组成员沈昌祥,中国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曲三强,外交部南南合作促进会上海办公室主任、原上海知识产权局副局长洪涌清,中科院特聘教授、国际双院士廖奇为,沙特国王特使黄向东等专家领导在开幕式致辞,众多行业领军人物、知名法官、专家学者及企业经理人参加盛会。在颁奖盛典上,观韬律师事务所荣获TOP 15 中国本土知识产权律所综合排名。 在本次颁奖盛典中,观韬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主任李洪江律师荣获得年度十佳知识产权大律师奖项,夏涛律师荣获得年度十佳专利律师奖项,孙静律师荣获年度十佳商标律师奖项。知识产权业务是观韬核心业务之一,自成立以来取得诸多骄人业绩,连续多年获得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亚洲法律杂志(ALB)等知名法律评级机构重点推荐。观韬拥有强大的知识产权专业团队,相关从业律师具有计算机、光学、机械、电子、化工、物理、生物、医学、新材料、人工智能等多领域技术背景,多名律师同时具备专利代理师、商标代理人、仲裁员等从业资质。观韬知识产权业务委员会借助全所30间办公室的优势,建立跨办公室团队,成员覆盖纽约、多伦多、悉尼、北京、上海、杭州、深圳、南京、苏州、郑州、福州、武汉、成都等办公室,可为世界各地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知识产权服务。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25
    观韬动态 | 观韬苏州办公室入选江苏省首批涉外法律服务重点机构培养对象名单近日,江苏省司法厅正式公布了首批涉外法律服务重点机构培育对象名单,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机构的实务能力,更好地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我们荣幸地宣布,北京观韬(苏州)律师事务所位列其中,这是对我们专业法律服务能力的肯定,更是对我们在涉外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细作的最好证明。 截图来源:“苏州市律师协会”公众号观韬苏州办公室始终以国际化的视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解决方案。我们的团队在跨国交易、国际仲裁、海外投资等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能够应对全球法律服务市场的复杂挑战。作为首批涉外法律服务重点机构培育对象,这将极大地推动我们的服务升级和专业发展。我们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化涉外法律服务的专业性和国际化水平,为更多企业和个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支持。观韬苏州办公室将继续致力于成为涉外法律服务领域的领跑者,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迎接全球法律服务市场的挑战。我们承诺,将为推动江苏省乃至全国涉外法律服务的发展贡献我们的力量。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24
    观韬动态 | 观韬南京办公室成功举办《新能源项目收并购及法律风险防范法律培训》活动2024年12月20日下午,一场聚焦新能源项目的法律培训活动——《新能源项目收并购及法律风险防范法律培训》成功举办。此次活动由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主办,南京市建邺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链党组织协办,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共同承办。南京市建邺高新区新能源产业链党组织领导、江苏省可再生能源行业协会秘书长施新春、协会光伏专委会主任易云露及相关领导,观韬南京新能源法律研究中心主任顾天翔、研究员孔真琦、章粟粲、聂朵朵,证券与基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张翔、研究员许新、姜丽等,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相关领导,国网江苏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林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林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河西远大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云南省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等新能源企业代表50余人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参加活动。施新春秘书长在致辞中表示,当前新能源项目收并购需求日益增长,如何做好法律风控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关键意义。他向参会单位介绍了观韬南京办公室基本情况及在新能源行业领域的服务案例,进一步强调法律合规在新能源公司行稳致远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性,希望与会嘉宾能在此次分享活动中有所收获。此次活动由观韬南京新能源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孔真琦担任主持。观韬南京证券与基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观韬南京办公室合伙人张翔律师作本次活动第一个环节的专题分享,以《新能源项目并购合规要点和政策解读》为主题展开讲解,张律师凭借其在新能源项目并购法律服务中的专业经验,首先介绍了新能源项目尽调的流程及范围,其次就陆上光伏及风电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可能会涉及到的法律风险点做了全面的梳理及分析,最后聚焦新能源项目的用地合规问题,解释了光...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24
    观韬动态|砥砺前行,共创卓越——青年律师成长与竞技风采齐绽放2024年12月,观韬厦门办公室迎来了一系列精彩活动。从青年律师成长计划(第三期)的圆满收官到第四届厦门律师羽毛球比赛的精彩表现,观韬律师以朝气蓬勃的姿态,在职业发展与体育竞技中展现了卓越风采。青年律师成长计划:心怀繁星,破浪远航  2024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观韬厦门办公室青年律师成长计划(第三期)在厦门万丽酒店顺利举行。20余名观韬新青年参加了为期两天的集训,通过深入学习观韬历史文化、职业风险管理等课程,提升了专业能力,增强了团队凝聚力。   开营仪式:梦想启航  活动由厦门办公室执委会成员朱玥律师主持,他以温暖的祝福拉开序幕,为青年律师们注入了奋发向上的力量。   户外拓展:凝聚团队精神在厦门的彩虹沙滩,青年律师们身着红蓝队服通过团队游戏如“爱的魔力转圈圈”“合力筑塔”等,体验了合作的魅力,也培养了不畏困难的意志力。这种精神正是青年律师在职业生涯中所必需的。专业学习与思维碰撞集训第二天上午,厦门办公室执行主任李焰盛从律所发展、文化底蕴等方面展开分享,帮助青年律师加深对观韬的认同感。 随后,风险合规委员会主任方秀珠律师详细讲解律师执业中的十大风险,提醒青年律师遵守规范、守护职业底线。在座谈会上,张盛利律师结合自身经验,深入剖析了优秀律师应具备的品质,为青年律师答疑解惑。通过高质量的交流与思维碰撞,参训律师明确了未来职业发展的方向。 圆满收官:展望未来在热烈的结业仪式中,观韬厦门办公室执委会成员张盛利律师结合自身执业经验和青年律师们分享了“成为一名优秀律师需要具备的品质”,张律师毫无保留、满满干货。交流环节中,多位青年律师分享了各自成长过程中的困惑,与谈律师们逐一解答。思维的火花在欢声笑...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24
    观韬动态 | 观韬数据与AI合规业务加速计划暨观韬数委会2024年年会在上海成功举办,引领数据合规新征程!在数字化浪潮的强力推动下,数据合规与 AI 合规已然成为法律服务行业聚焦的核心业务领域。随着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持续完善,数据安全、AI 与合规的立法执法体系逐步迈向成熟,为行业发展勾勒出清晰且严谨的框架。在此背景下,观韬数字法律与网络合规业务会(简称“网数委”)积极响应时代需求,于 2024 年 12 月 14 日至 15 日在上海成功举办了“数据与 AI 合规业务加速计划”内部交流会,为观韬法律与数据合规专业人士搭建起一座深度交流与合作的桥梁。 图1  上海尚嘉中心观韬上海办公室本次年会汇聚了来自观韬九个办公室的合伙人、律师,专业委员会委员,总计近四十人,共同探讨数据与 AI 合规领域的前沿话题与实践经验。会议期间,王渝伟、杨旭、雷强、蔡明、朱敏婕、钱宙、周丹以及项晨八位主讲人,依次进行了精彩纷呈的主题演讲,并展开深度案例剖析。他们的分享犹如一场知识的盛宴,全面且细致地覆盖了数据合规与 AI 合规领域的各个核心关键环节。诸位分享者凭借深厚的专业造诣与丰富的实践经验,以通俗易懂的方式深入解读当下数据与 AI 合规的最新前沿趋势。在剖析数字化转型浪潮下企业面临的合规挑战时,清晰地指明了企业精准拿捏合规尺度的路径,助力企业在确保数据资产安全利用的同时,实现 AI 技术的合法合规应用。期间,通过对一系列极具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抽丝剥茧般的深度解析,详细阐述了数据合规业务开展过程中的战略思考方向、数据法律产品从构思到成型的开发全流程与关键要点思考、数据产品挂牌交易时合规评估所涉及的复杂实务细节、第三方供应商数据合规管理的核心要点与实操规范等多方面内容,同时还深入分享了广州、上海数据交易所的特色合规实务经验。此外,在 AI 赋能律师工作以及法律 AI 实用功能探索...
  • 发布时间: 2024 - 12 - 23
    观韬动态 | 观韬南京办公室获批设立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站经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批准,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正式设立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工作站。这是观韬南京办公室在法律人才培养与学术研究进程中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们在专业化、多元化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且关键的一步。 观韬南京办公室始终遵循着高效、精准、负责的执业准则,在众多法律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专业知识。此次获批设立研究生工作站,是对律所综合实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高度认可。双方将以研究生工作站为契机,携手共进,在法律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不断创新,为推动法律行业发展贡献力量,共同书写法律教育与实践协同发展的新篇章。
  • 发布时间: 2024 - 11 - 12
    观韬公益 | 观韬温州办公室公益团队助力社区法律服务2024年11月10日,由滨江商会和鹿城区农业协会联合举办的“活动进社区,服务百姓零距离”市集活动于新田园公园广场正式开展,观韬温州办公室组织的法律服务公益团队成为现场的一大亮点。此次活动不仅为市民提供了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同时也强化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在这次市集活动中,观韬温州办公室的律师们针对社区居民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疑释惑。其中涉及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多个方面,专业而细致的解答让许多市民受益匪浅。通过这种方式,该所希望让法律服务不再只是高高在上的专业术语,而是真正走进千家万户,解决实际问题。活动现场,除了提供法律咨询外,律师们还发放了法律知识手册,进一步吸引市民参与学习。为了确保信息的有效传达,律师们在现场为咨询人员介绍了知识手册上的内容,使市民能够学习和理解相关法律的应用。通过此次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不仅增强了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也体现了律师社会责任感和专业精神。观韬温州办公室将继续参与此类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践行律师的社会责任,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
  • 发布时间: 2024 - 10 - 24
    观韬公益 | 宁波小记者“法”现之旅——走进观韬宁波办公室2024年10月19日10时,观韬宁波办公室“法律雏鹰计划”继续开展,来自宁波市钟公庙中心小学的十余名小记者们怀着兴奋与好奇的心情来到了观韬宁波办公室,开启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探索之旅。         观韬宁波办公室张杰律师作为本次活动的指导老师,给小记者们们介绍了宁波办公室的历史背景、发展沿革、全球布局、律所荣誉等。小记者们认真聆听,真真切切感受到了法律人在追求公平正义道路上的不懈努力。   随后张律师带领小记者们步入宁波厅会议室,为小记者们讲解了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职业内容。他用生动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小记者们了解到法官是如何公正裁判案件,检察官是如何履行检察职能,律师又是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小记者们积极提问,张律师热情地互动交流,并风趣地回答了一名小记者问的:“为什么法官只会判死刑”这一问题。此次会议帮助小记者们对法律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会议上张律师寄语小记者们:“希望大家努力学习,有朝一日也能够加入到法律事业的大家庭中,为中国的法治建设添砖加瓦。”最让小记者们激动的环节当属模拟法庭演绎,本次庭审以“校园盗窃案”为素材。随着书记员入场宣读法庭规则,“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小记者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证人、法警等角色,在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的要求进行。经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在审判长的主导下,公诉人、辩护人围绕案件焦点分析,在庭上进行激烈辩论。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小记者们不仅学到了法律知识,还锻炼了自己的表达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此次“法律雏鹰计划”活动,为宁波小记者们打开了一扇了解法律世界的窗户。活动结束后,小记者们纷纷表示收...
  • 发布时间: 2024 - 09 - 02
    观韬公益 | “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 ”观韬温州办公室普法义工队参加公益慈善服务活动9月1日上午,2024温州市暨鹿城区纪念《慈善法》颁布实施八周年第九个“中华慈善日”慈善嘉年华活动在风景秀丽的杨府山公园盛大开幕。此次活动的主题为“崇德向善 依法兴善 ”,本次活动不仅是对《慈善法》实施八年来的回顾与肯定,更是对未来慈善事业发展的展望与激励。温州市委副书记、社会工作部部长张加波出席并宣布活动启动。温州市领导张洪国、章月影、诸葛启钏等参加活动。在这特别的日子里,观韬温州办公室展现了其社会责任感,积极组织普法义工队投入到活动中,为推动慈善文化的发展贡献力量。温州市作为经济活力与人文关怀并重的城市,一直以来都非常重视慈善事业的推广与实践。通过举办此类活动,不仅增进了公众对慈善法规的了解,也促进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共同构建和谐温馨的社会氛围。在活动现场,观韬温州办公室的普法义工队设立了咨询台,通过发放普法小扇、普法宣传单以及免费法律咨询等方式为过往群众普及法律知识,解答《慈善法》及相关法律问题,让更多的市民了解慈善的法律环境和参与慈善活动的正确方式。义工队的成员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法律知识传播给每一位参与者,旨在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积极的慈善环境。通过此次公益慈善活动,观韬温州办公室的党员党性得到充分锤炼,他们充分意识到身为党务工作者与法律工作者更要坚守原则,依法行善兴善,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温州慈善事业贡献属于北京观韬中茂的力量!在未来,温州市将继续携手社会各界,推动慈善法规的深入人心,激发更多市民的慈善热情,共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而观韬温州办公室也将持续在普法和慈善领域贡献力量,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尽一份绵薄之力。
  •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8
    观韬公益 | 观韬宁波办公室“小小法律人”活动顺利举办近日,观韬宁波办公室与宁波银行联合组织开展的“小小法律人”职业体验暑期研学活动在观韬宁波办公室圆满举办,十余名来自宁波各个学校的小学生参加此次活动,由观韬宁波办公室合伙人罗丁丁主持本次活动,共同带领小朋友们走入职业认识与探索。 在罗丁丁律师的带领下,同学们参观了观韬宁波办公室,了解了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的历史沿革、全球布局,以及律所荣誉等。随后大家前往“宁波厅”多功能大会议室,由罗律师讲述庭审背后的故事,带领同学们探索庭审的意义,同学们也展开了激烈的探讨与交流。 接下来是重头戏,同学们跟着罗律师来到“中国厅”模拟法庭,随着书记员入场宣读法庭规则,“模拟法庭”正式开庭。同学们分别扮演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等角色,在整个庭审过程严格按照真实庭审的要求,经过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进行,在审判长的主导下,公诉人、辩护人围绕案件焦点分析,在现场进行激烈的辩论。   模拟法庭庭审结束后,罗律师对同学们的表现进行了一一点评,并评选出了三位最佳角色,并进行了颁奖仪式。 随着大家在欢声笑语中拍摄完大合照,本次“模拟法庭”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同学们通过感受律所工作环境,亲身经历庭审体验,接受罗律师的现场指导,对法律人的日常工作及意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观韬宁波办公室接下来将举办更多相关活动,继续推进“法律雏鹰计划 ”,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法律人的相关职业,并做好更适合自身发展的规划。
  • 发布时间: 2024 - 08 - 23
    观韬公益 | 成为更好的自己——2024年西和一中“观韬甘霖班”夏令营2024年8月17日-19日,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洪宇昊、周晚宁、刘星、林子晨、杨晓峰、王语秋及律师张楚珧、吴如意、李雨航、韩欣彤及来自社会各界的志愿者共27人,来到位于甘肃省陇南市的西和县第一中学,为西和一中“观韬甘霖班”及另外两个甘霖班的同学们举办了为期三天的“成为更好的自己”主题夏令营活动。 “合影”8月15日一早,志愿者们放下手头的工作和与家人共处的时间,自付费用,分别从北京、杭州、云南等地出发,于当日晚间陆续抵达西和一中。志愿者们马不停蹄,立即沟通准备,针对本次夏令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分工及模拟培训,排练熟悉整个夏令营各个环节的活动流程及细节,讨论可能出现的问题及预案,清点夏令营所需要的各种物资,就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制订预案,以确保夏令营的成功举行。开班仪式8月16日,洪律师及其他志愿者分成四组,对申请加入2024级“甘霖班”的同学们进行了一对一面谈,确定了50名甘霖生的名单,并来到部分学生家中进行家访。下午4点,“2024级西和一中甘霖班”正式开班。      “一对一面谈”    “家访”    “开班仪式”开营仪式8月17号上午,在洪律师的主持下,《2024西和一中甘霖夏令营》正式开营。西和一中三个年级的150余名甘霖生及“珍珠班”的40名珍珠生、学校领导及老师及全体志愿者一同参加了开营仪式。西和一中党委书记王纪红同志首先致辞,并预祝夏令营圆满成功。洪律师代表志愿者们发言,希望通过夏令营活动,能更好地倾听同学们的心声,促进同学们的成长,帮助同学们收获更好的自己。 “校领导致辞” “志愿者介绍”破冰游戏开营仪式后,志愿者们和同学们一起参与了多样的破冰游戏,正式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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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北京大学研究生工作经历•朝阳律师事务所律师、主任(1987-1994)•观韬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1994-至今)•英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交流工作(2000)•观韬律师事务所主任 社会兼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权益保险委员会主任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纪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破产与重组业务,公司法律业务,金融证券法律业务,争议解决 主要业绩• 参与为大连证券、大通证券、鞍山证券、云南证券的停业整顿、破产清算、重整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大连银行合规业务• 参与数件民商事案件的诉讼(仲裁)代理,如分别代理国内两家企业与某港资企业合同纠纷和与中粮集团辽宁公司、印尼三安集团股权纠纷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案• 受聘为沃尔玛、希尔顿、乐购等数家外资、合资及内资企业提供专项和常年法律服务 公益服务大连市律师协会义工团 执业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1994 工作经历•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6-)•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2016) •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合伙人(2004-2012)•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大连分所主任律师(2002-2004)• 北京市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1999—2001)• 总参谋部法律顾问处律师 (1994—1998)• 沈阳军区军事法律顾问处主任 (1989—1993)  教育背景• 辽宁广播电视大学(1983-1986)•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1992-1995) 工作语言• 中文普通话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业务领域•公司股票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改制 •公司收购与兼并 •国有资产处置等相关业务主要业绩•近几年曾担任森远股份(300210)2011年创业板上市;初灵信息(300250)2011年创业板上市;兴源过滤(300266)2011年创业板上市;东莞市搜于特服装股份有限公司(002503)2010年中小板上市;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066)中小企业板上市和200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China Special Steel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香港主板上市;China Lifestyle Food & Beverages Group Limited新加坡主板上市;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402)200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7年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08年发行公司债;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0488)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和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专项法律顾问;2011年中国石化(600028)发行230亿可转债项目的承销商法律顾问。•曾担任金融街建设集团收购重庆华亚(000402)、时代集团公司收购民族集团(000611)、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收购湖大科教(600892)、宁夏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收购吴忠仪表股份有限公司(000862)、宁夏电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收购宁夏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600165)、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北京万东医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600055)、天津天保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天水股份(000965)、天津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项目、中国网通集团公司收购吉通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等的收购方法律顾问。 •曾担任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公司转让国有股权、安徽飞彩股份有限公司(000887)国有股权转让、中国国际旅行社总社转让其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国有股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整合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和北京化工研究院项目、中国非金属材料总公司重组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东北制药集团财务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下属企业国有股份转让、北京首都时代广场发展有限公司产权转让、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销售分公司收购江苏省江阴市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及资产等多家国有资产处置项目的法律顾问。•曾担任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美国伊利诺伊理工大学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1996年-2000年) •观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 业务范围•证券发行与上市 •公司重组与并购 •国际投融资法律业务 •金融法律业务 •金融机构的危机处理与清盘 主要业绩• 担任财政部国库司及政府采购司法律顾问及政府采购法律专家组成员;•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金隅股份、嘉新水泥控股(HK0699)、勤美达控股(HK0319)、中兴电子(新加坡IPO)、国祥股份等多家公司境内外发行与上市的相关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了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包括金隅股份吸收合并太行水泥回归A股、嘉新水泥(HK0699)与台湾水泥(HK1136)吸收合并、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收购湖北兴化、北京时代集团收购内蒙民族集团、北京博奥生物芯片收购万东医疗、火箭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HK1185)等多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股权收购及资产收购的法律服务工作;• 主持或负责观韬作为中国法律顾问为中信产业投资基金投资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橡果国际引进软银私募投资、建银国际设立建银鹏禾及建银瓯越股权投资基金、常春藤投资海南呀诺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投融资及基金设立业务提供法律服务工作。(2011-9-14)• 被钱伯斯亚洲 2012评为“公司与并购”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被亚太法律500强2012评为“资本市场”领域内的推荐律师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20
    教育背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 •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国际经济法硕士 工作经历•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2000) •观韬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01—至今)•观韬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业务范围•资本市场•投融资•企业法律风险管理 主要业绩•现担任天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等国资监管部门及国有大型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曾负责金钼股份(601958)、宝钛股份(600456)、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余家股份公司的改制、重组与上市工作;中国特钢有限公司香港主板上市项目,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收购航通股份(香港上市公司)项目,北京奥瑞金种业有限公司以SPAC方式在美国Nasdaq上市项目•曾负责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加拿大、阿根廷等地境外投资项目、金堆城西色加拿大公司私募融资项目;曾负责国家邮政局重组西安华弘证券项目,中国石化(600028)在香港地区、华南地区、西北地区资产收购和投资项目,宁夏电力投资公司收购宁夏恒力(600165)项目,宁夏发电集团收购吴忠仪表(000862)项目;陕西电子信息集团和陕西烽火集团收购ST长岭(000561)等项目;健桥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组长•曾担任陕西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专项法律顾问等 社会兼职• 北京市律协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 中华数据广播有限公司(08016)独立董事• 西安庆华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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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是国内最早获得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之一,同时也是最早一批从事证券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在国内资本市场领域,观韬搭建了以北京、上海、西安、深圳为核心辐射全国的组织机构,在境外资本市场领域,设立了香港办公室主要承接境外资本市场业务,同时注重加强与其他境外律所的合作与联系,形成了“全方位、跨法域、体系化”的机构格局。二十余年来,观韬充分把握资本市场快速发展的契机,紧跟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脚步,积极寻求理论精进与业务创新,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形成了“专业化、多元化、高效化、创新化”的服务体系,为电力、钢铁、金融、建材、化工、机械、制药、生物、房地产、有色金属、交通、能源、环境保护、食品、旅游和高科技等行业的众多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的资本市场法律服务。观韬资本市场领域综合实力突出,已跻身中国资本市场综合实力领先律所行列,多年获得Chambers、The Legal 500、IFLR 1000、Asialaw Profiles、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始终秉承“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赢得了业内外人士的一致好评。目前,观韬境内外从事资本市场业务的人员超过200人,业务团队实时把握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最新动态,专注政策法规的适时解读与交流,致力于重大、复杂项目的探索与研究,能够为不同类型的客户群体定制专业化的服务方案。同时,观韬形成了一整套办理资本市场业务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业务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的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境内外首发上市及再融资、境内外上市公司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基金业务、境内外上市公司常年法律服务等。观韬在资本市场领域深耕多年,承办了超百家企业的境内外IPO项目,为数百家境内外上市公司的再融资、收购与兼并、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及证券化交易业务提...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公司与并购业务是观韬的核心业务领域之一,多年来该业务领域一直处于市场领先地位并得到广泛认可,连续多年获得《钱伯斯全球指南》(Chambers Global)、《钱伯斯大中华区指南》(Chambers Greater China Region)、《亚洲法律杂志》(ALB)、《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LEGALBAND、《亚洲法律概况》(Asialaw Profiles)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观韬的投资并购团队覆盖多个司法管辖地、多语种和多种文化,近年来,代表众多国内外跨国公司、基金和上市公司客户完成了诸多知名和复杂的并购交易,服务涵盖了从产业准入法律和政策、交易结构设计、项目和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项目融资、交易文件的起草、谈判和签署、监管机构审批,到项目的交割和协同整合的所有阶段,涉及税务、外汇、合规、环境、不动产、知识产权、劳动、反垄断等不同专业领域,且具有英文、德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多语言能力。在这些成功的交易中,多法域、不同专业的律师协同合作,展现出了观韬丰富的执业经验、高效的资源调动能力、对中国法律和监管环境以及国际并购交易惯例的深刻理解、对税务、财务和商业综合知识的融会贯通以及对客户需求精准把握和提供最佳解决方案的综合服务能力。同时,观韬为众多客户提供公司治理的法律服务,服务的客户包括世界五百强公司、知名跨国公司、细分行业龙头企业、境内外上市公司以及投资基金等,在能源与自然资源、金融、高科技、房地产与基础设施、制造业、文化娱乐、电子商务、医药、健康与生命科学等诸多行业拥有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观韬的公司与并购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设立与变更• 公司治理• 企业合并与分拆• 企业业务剥离、业务重组• 企业境内以及跨境并购•...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律师事务所金融法律事务涉及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各类业务。能够为中央银行、各类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合作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期货公司、担保公司、租赁公司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主体的各项金融业务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在银行与金融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外资银行参股•设立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外金融项目合作•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事务•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处置、市场退出以及清算•出口信贷•资产管理及运营•创业基金、产业基金及证券基金•信用证•掉期交易•信托业务•商业票据•可转换(换股)债券•政策性贷款•银团贷款•证券业务•信托业务•保险业务•期货交易•金融租赁•资产证券化•担任管理人,为各类金融机构提供风险处置和破产清算法律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律师事务所是最早成立房地产部门的律所之一,能够为各种类型的客户(包括政府、开发企业、建筑单位、金融机构、房地产基金等)提供房地产行业的全方位、全产业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其业务不仅涵盖了土地开发(土地一级开发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土地综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收并购与重组、建设工程管理(建设工程发包、承包和分包及建设工程合同制作及履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及工程款的结算等)、不动产销售与租赁、物业管理与运营(物业租赁及物业公司的服务)、银行按揭等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还不断开拓了新的服务领域包含基础设施PPP项目、旅游地产、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房地产金融、外商投资等。观韬向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花乡白盆窑村村民委员会、北京市白盆窑天兴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德成兴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德成置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记黄埔有限公司、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温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京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汇丰银行、美国铁狮门房地产公司、香港汇日集团、新加坡维信集团、天津克瑞思森林开发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华融基础设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提供房地产行业常年、专项和诉讼等法律服务。观韬房地产部在孟雷律师的带领下,为北京南极星投资管理公司投资的永旺梦乐城(丰台区最大购物中心)项目与永旺梦乐城(中国)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谈判,其双方对于项目工程和租赁的具体问题理解分歧很大,双方经过多次反复的谈判,历时2年多,最终双方达成了交易金额为17亿4千万的项目合作协议。观韬在立足于传统房地产开发项目上,最近在房地产金融、集体产业用地城市综合体项目及旅游地产等项目的业务日趋成熟。 “观韬律师团队广泛的专业技能吸引了众多国内开发商和大型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亲睐。”————钱伯...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秉承客户至上的理念、崇尚团队合作精神,观韬在诉讼、仲裁及其他非诉纠纷解决程序(ADR)等争议解决领域中深耕数十年,尤其擅长处理各类重大疑难及高净值的案件。观韬各地办公室的律师们理论深厚、勤勉尽责、服务诚信、追求卓越,近年来,平均每个工作日观韬各地律师都会处理30起以上的争议解决案件,他们深刻理解客户需求,洞察法律发展趋势,办案思路清晰,诉讼技巧娴熟,兼有在法庭上作为原被告双方辩护人的经验,知晓对方会采取的策略、了解其解决方法,有信心对客户的新案件提出独特的见解,具有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有深度法律服务的综合能力,在最高人民法院、各地法院及国内外仲裁机构均获得突出业绩,为国内外客户在日趋复杂的法律环境中赢得有力竞争优势。依托北京总部、中国香港与海外的悉尼、纽约、多伦多办公室,以及与亚司特(Ashurst)国际律师行观韬设立的上海联营办公室(JOO),观韬全面协助客户应对不断增长的全球跨境法律争议,既帮助客户在香港及海外成功执行中国内地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也帮助境外客户有效应对中国境内争议,还曾代理第一起境外投资人以中国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国际投资仲裁案件的前置磋商程序,以及第一起中国法院民事调解书在美国执行的案件。观韬在众多诉讼、仲裁案件中作为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的代理人参与案件,所涉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民商事争议公司治理及股东诉讼银行、保险、基金及结构金融及衍生品争议证券纠纷及集体诉讼及证监会调查能源及矿产争议建设工程及房地产争议生命科学争议解娱乐、传媒领域争议数据产权和侵权纠纷破产衍生诉讼反垄断民事和行政诉讼反不正当竞争及知识产权争议国际仲裁海商和海事争议行政诉讼案件劳动仲裁及劳动争议解决案件刑事合规及刑事辩护观韬在争议解决业务领域连续多年被钱伯斯亚太(Chambers Asia-Pacific)、亚太法律500强(The Legal 500 Asia Pacif...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在重整/破产业务领域,观韬表现突出,整体实力跻身全国律所前列,在业内享有良好的声誉。观韬连续多年获得 Chambers、 The Legal 500、 IFLR 1000、 Asialaw Profiles、 ALB等全球知名法律评级机构的排名和推荐。最早进入中国破产行业的领先律所之一,在全国各地拥有丰富的成功业绩观韬是中国最早从事公司清算与重整业务的律师事务所之一。2002年以来,中国证监会重点整顿违规证券公司,观韬受证监会委托参与了第一家证券公司——大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处置工作。随后,观韬参与了近十家证券公司的停业、关闭清算和破产清算重整工作,获得了证监会及相关法院的高度评价。以此为契机,凭借公司管理优势和参与证券公司风险处置所积累的丰富经验,观韬着力建设破产业务团队,深度整合市场和专业资源,加强理论与实务研究,不断在具体案件中转化成果。目前,观韬专门组建了拥有100余名律师的破产清算和重整业务委会员,形成了一整套办理破产案件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执业指引、文书样式及实务汇编,实现了破产案件办理的规范化、流程化。作为破产管理人,观韬承办了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内的近1000家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重整案件和强制清算案件,办理了大量涉及债权人、重整投资人的破产案件以及破产衍生诉讼案件。观韬总部及部分分所已经成为各地法院的破产管理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此外,观韬还成立了破产法研究与实践基地。通过与高校合作,观韬获得了国内顶尖法学院和专家学者的理论支持。
  • 发布时间: 2016 - 11 - 19
    观韬律师事务所在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工程领域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主要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在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审批阶段提供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有关的必备或参考前置程序的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及建设工程项目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建设规划、房屋产权等事项提供法律咨询•为各类PPP项目(包括BOT、BOOT、BOO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各类建设工程承包项目(包括EPC、EPCM、PMC等)以及招投标程序提供法律咨询•为基础设施投资项目建设工程的全过程提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法律咨询•对基础设施投资及建设工程涉税事项提供税务法律咨询•审查、起草、编制建设工程合同类法律文件•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提供代理服务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知识产权是观韬律师事务所重点研究和开展较早的法律服务,且具有若干成功案例。服务范围涉及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集成电路布图、计算机软件、数据库保护、植物新品种及电信传媒领域特有的版权、商标、特许经营权等保护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观韬律师事务所在电信传媒领域有丰富的经验,包括企业间并购、电信基础业务、电信增值业务、互联网业务,等等,可为客户在电信传媒领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观韬在知识产权领域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文献查询• 权利申请与登记(包括计算机软件、服务商标)• 无效、撤销申请• 转让及实施许可• 侵权调查• 反侵权指控• 技术引进、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许可• 电信传媒、制作业等行业特有的知识产权事务• 设计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OEM协议、保密协议、竞业禁止• 知识产权投资• 电信传媒业务的谈判与方案设计• 电子商务• 域名及商标保护和反保护• 网络知识产权• 电信服务•网络电子认证、电子签名•网络电子交易与安全•网络信息
  • 发布时间: 2016 - 06 - 11
    观韬在国际贸易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专业突出、律师阵容强大。观韬曾为众多境内外不同行业的大型企业、公司及政府机构在国际贸易救济方面提供法律服务,在反倾销调查、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相关贸易救济措施,WTO关于货物、服务、投资、知识产权的相关规则以及相关的争端解决程序,海关分类、估价和原产地标识等海关法问题领域有着丰富的法律经验。正基于此,加之对中国法及相关程序的深入理解,使得我们能够为客户在应诉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保障措施等方面提供广泛而专业的法律服务。同时,观韬律师还曾被特聘为商务部条约法律司专业顾问代表中国政府作为第三方参与WTO争端解决程序。观韬律师事务所拥有多名从事反倾销法律实务的资深律师,并具有在英、美、欧盟等国家、地区的执业经历,特别在WTO框架下的反倾销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借助观韬综合的专业队伍,我们可以提供行业领域广泛的反倾销法律服务,主要涵盖以下方面:•代理国内企业应诉欧盟、美国及其他国家、地区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以及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代理国内企业对国外企业提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的申诉•代理国外企业应诉中国反倾销、反补贴的调查和其他贸易保护措施•为产业损害预警系统提供相关数据和法律报告,出具法律咨询意见•担任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有关WTO法律制度、信息•国际贸易中有关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合同、法律文件起草、审核、制作•提供争议解决涉及的非诉讼、诉讼和仲裁等全过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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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日期: 2015 - 01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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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9层

       朝阳办公区: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8号国际财源中心A座28层

       邮箱:guantao@guantao.com

       电话:(86-10)6657 8066

       传真:(86-10)6657 8016

       邮编:100032

       



    观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4年2月,目前北京办公室拥有60余名合伙人,200余名律师及律师助理。

    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金融街早已是中国名副其实的金融管理中心。坐落在北京金融街上的观韬,经过超过二十五年不断的开拓、创新和发展,在法律服务、专业建设和律师团队等方面已成为中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之一。

    北京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交通、能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服务业等领域。法律服务业务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能源与自然资源、争议解决、国际贸易与WTO、反垄断、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行政法等诸多方面。同时,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亦具有良好业绩。

    北京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复合型律师团队,同时拥有多位法律专家、学者作为我们的专业顾问,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北京办公室曾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级文明所殊荣,并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北京办公室的客户包括政府机关、中央企业和大型国企、上市公司、大中型民营企业,以及国际领先的跨国企业等。我们在各个法律领域参与的标志性项目中,对客户的法律需求以及所服务领域的深入了解,都充分的展示了我们高品质的服务于各个法律领域的承诺。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上海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99号尚嘉中心12层、22层

        邮箱:guantaosh@guantao.com

        电话:(86-21)2356 3298

        传真:(86-21)2356 3299

        邮编:200051

     



    2001年3月,观韬上海办公室成立。目前上海办公室拥有60余名合伙人,20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上海办公室的法律服务优势领域涵盖基础设施与房地产、收购与兼并、私募与风险投资、境外投资、银行和金融、破产清算、产权界定、股份制改造、股票和债券发行、知识产权、招标与投标等,并且在基础设施与房地产、公司业务、商业诉讼、仲裁、刑事辩护法律服务方面具有强大实力和优秀业绩。

    上海办公室的律师曾先后为上海世博会、上海中心大厦、上海迪士尼、上海中环线工程、虹桥交通枢纽、国家会展中心、徐汇滨江地块开发等诸多重大项目提供全过程、多层次的法律服务,还办理了大量既具社会影响又有专业创新的银团贷款项目、股权交易项目和资本投资项目,并担任东航集团、金茂集团、世茂集团、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东亚银行、国家电网华东公司、上影股份、陆家嘴股份、上海城投、上海仪电、上海申虹、上海申迪、洛克菲勒外滩源开发公司、三菱电机等众多政府机关、知名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

    上海办公室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文明律师事务所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等;上海办公室的律师曾荣获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领军人才、东方大律师、上海市十大平安英雄等称号,并有多人担任仲裁机构仲裁员、高校法学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等。

    上海办公室坚持“追求卓越,诚信勤勉,高效优质”的理念,追求“更专业、更诚信”的服务目标,以昂扬的姿态、宽广的胸怀、全球化的视野,为律师发展提供更好的平台和更大的空间,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西安办公室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团结南路35号高新新天地广场3号楼35层3501-08

       邮箱:guantaoxa@guantao.com

       电话:(86-29)8842 2608

       传真:(86-29)8842 0929

       邮编:710075


     

    观韬西安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7月,是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最早设立的分所。

    西安位于中国西部,是一座历史悠久的现代化大都市。西安办公室的设立顺应了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在国企改制、资产重组、并购、股票及债券发行与上市、投融资、破产及金融、房地产等诸多方面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水准的执业能力, 同时还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具有良好的声誉。

    观韬西安办公室自设立以来,坚持在法律服务领域”做专、做精、做强“的战略定位,始终坚持把客户利益与需求放在首位的服务理念,依托总部及境内外办公室的强大服务系统,以快速有效的工作和创造性的建议为目标,为当地客户众多的行政机关、国有企业、金融机构、上市公司、知名民企提供专业化、高品质、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西安办公室现有23名合伙人,6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设有公司证券部、金融部、争议解决及诉讼部等专业部门。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成都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505号仁和春天国际广场A座20楼2003室

        邮箱:guantaocd@guantao.com

        电话:(86-28)62129886

        邮编:610041


     

     

    观韬成都办公室成立于2001年8月,现办公地址位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办公室现有33名注册律师,包括9名合伙人律师及辅助工作人员若干。

    成都办公室拥有理论深厚、勤勉尽责、经验丰富、服务诚信、追求卓越的专业律师工作团队,在一体化、公司化的管理模式下,依托总部及境内外办公室的强大服务体系,始终秉持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能够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全过程、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成都办公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业务与并购、行政法律事务、国际投资、房地产与建设、争议解决、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等诸多领域,为当地众多行政机关、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知名民企等客户提供常年及各类专项法律服务,同时,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亦具有良好的业绩。

    成都办公室曾被评为成都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并将继续以昂扬的姿态、饱满的热情,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管理和队伍建设,持之以恒为客户提供更有价值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11 - 24

    大连_副本.jpg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26号人寿大厦1109室

       邮箱:guantaodl@guantao.com

       电话:(86-411)8282 9601

       传真:(86-411)8282 9901

       邮编:116001

     



    观韬大连办公室成立于2002年4月,现有3名合伙人,15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大连是我国东北地区重要的金融、石化、软件、机械制造和物流基地,设立大连办公室是观韬顺应国家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战略,致力于为大连乃至东北地区的经济建设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法律服务。大连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证券、银行、改制与上市、房地产、诉讼仲裁等业务领域。

    大连办公室的业务优势主要集中在合规咨询、改制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股票及债券发行、企业清算与重整、诉讼仲裁法律业务方面,具有稳定、完整的工作团队和丰富的执业经验。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深圳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卓越世纪中心1号楼56层

         电话:(86-755) 2598 0899

         邮箱:guantaosz@guantao.com

         邮编:518048

     

     


    深圳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也是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金融中心、信息中心、商贸中心、运输中心及旅游胜地。

    观韬深圳办公室成立于2003年11月,现有超过10位合伙人及40位律师。深圳办公室基于深圳独特的地理位置而设立,为深圳乃至整个华南地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证券、投融资、资产证券化、基金、房地产、劳动、知识产权、破产清算、诉讼仲裁及经济犯罪等方面的法律服务。部分合伙人及律师在其他领先律所工作多年后加入,多有海外留学、工作经验,各个团队合作无间、专业互补,已经成为本所专业化、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办公室之一。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济南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泺源大街26号中银广场十九层

       邮箱:guantaojn@guantao.com

       电话:(86-531)6788 5166

       传真:(86-531)6788 7166

       邮编:250014

     

     


    观韬济南办公室成立于2007年3月,现有10名合伙人,37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济南是中国东部沿海经济大省——山东省的省会,全省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和金融中心。济南办公室基于其省会的地理优势,致力于向各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其法律服务范围涵盖担任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代理诉讼、仲裁法律事务;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等。济南办公室服务的主要客户包括政府机构、金融机构、大中型国有、民营企业等。

    济南办公室在处理公司及资产的并购、处置、运营;大宗土地开发、拆迁立项、规划建设手续;风险性投资等领域业绩突出。擅长代理建筑工程、房地产、金融、投资等领域重大、疑难案件的协调、诉讼及执行。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厦门_副本.jpg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七星西路178号七星大厦23楼

       邮箱:guantaoxm@guantao.com

       电话:(86-592)5205 899

       传真:(86-592)5202 133

       邮编:361012

     



    观韬厦门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3月。2015年9月,厦门办公室吸收合并两个当地律事务所,即福建建昌律师事务所和福建大道之行律师事务所,整合后的厦门办公室现有郑水园、李焰盛、朱玥、陈宇和张盛利5名合伙人,并有100余位律师及律师助理和辅助人员。

    厦门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濒临台湾海峡,面对金门诸岛,与台湾宝岛和澎湖列岛隔海相望,作为经济特区、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已成为海峡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厦门办公室依托厦门特有的地理优势和投资环境,致力于向各行业的客户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设计高水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厦门办公室本着“敬业、合作、高效”的宗旨,注重发挥群体智慧,讲求团体协作精神,注重个人特长和集体优势的有机结合,形成厦门办公室独特的法律服务风格。我们的业务优势主要集中在企业改制、产权界定、银行业务、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并购重组、投融资和私募基金、房地产项目,破产业务、海商海事、体育投融资和诉讼仲裁法律业务,我们也致力于提供刑事和知识产权的高质量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香港办公室

      地址: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一座18樓1801-3室

       郵箱:guantaohk@guantao.com

       電話:(852) 2878 1130

       傳真:(852) 2878 1360

        

     



    观韬香港办公室成立于2008年12月,经过与王泽长·周淑娴·周永健律师行(PCWCC)三年的联营, 2016年2月1日观韬香港获得香港律师会的批准正式本地化,以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Guantao & Chow)的名字,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香港及中国内地法律服务。并于2024年4月1日与香港何耀棣律师事务所(Gallant)(https://www.gallantho.com/) 联营,同时Gallant的主管合伙人黄永昌律师加入观韬香港担任顾问律师。


    观韬香港拥有五位合伙人闫芃芃律师、吴静怡律师、李家学律师、林国明律师和林锡光律师,五位顾问周永健律师、周淑娴律师、胡家骠律师、陈启鸿律师及黄永昌律师。其中,PCWCC创始合伙人、前香港律师协会主席、前香港赛马会主席周永健先生担任观韬全球主席,闫芃芃律师担任观韬香港管理合伙人。


    进驻香港是建设及拓展观韬核心业务至关重要的一步,本地化后的香港办公室将成为观韬国际化的一个战略中心,业务领域涉及公司及融资、并购业务、资本市场业务、外商投资业务、知识产权、仲裁与诉讼、物业买卖、公司秘书服务、中国委托公证及国际公证等,尤其着眼于各类跨境交易。我们将借助香港的地域优势,进一步巩固和整合律师资源,客户资源,使观韬能够更好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观韬与亚司特(Ashurst)国际律师行(https://www.ashurst.com/ )建立了超过十年的联盟关系。亚司特是一间领先的、在17个国家拥有29间办公室的国际所。通过与亚司特的紧密合作,我们将在全球的平台上、持之以恒地为我们的客户提供有价值的、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天津办公室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与徐州道交口天津万通中心6层609-611号

       邮箱:guantaotj@guantao.com

       电话:86-22-58299677 

       传真:86-22-58299679

       邮编:300042

     



    观韬天津办公室成立于2009年4月。

    天津位于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与开放,天津迎来了新的历史性发展机遇。

    天津办公室顺应天津的发展,在天津标志性建筑信达广场设立办公室,向各行业提供高效、优质的全方位法律服务,尤其在外商投资、公司并购与重组、房地产、金融法律服务及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业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高水准的执业能力。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广州_副本.jpg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28号富力盈信大厦1703-04室

       邮箱:guantaogz@guantao.com

       电话:(86-20)38398787

       传真:(86-20)38398331

       邮编:510623

     

     


    观韬广州办公室成立于2012年12月。现拥有3名合伙人,50余名律师及辅助人员。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中国第三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国家三大综合性门户城市和国际大都市,中国华南地区的金融、贸易、经济、航运、物流、政治、文化中心,国家交通枢纽,是著名的“千年商都”、“花城”。广州分所立足广州,辐射珠三角核心城市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公司证券、金融、建筑房地产、投融资、刑事、行政法律业务等。

    广州办公室的业务优势集中在证券与资本市场、公司兼并与重组、私募股权与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不良资产、外商投资、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诉讼仲裁法律业务等方面,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杭州_副本.jpg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东北裙楼 

       邮箱:guantaohz@guantao.com

       电话:(86-571) 89939691

       传真:(86-571) 89939620

       邮编:310013

     



    观韬杭州办公室成立于2014年1月。现拥有20余名合伙人、律师及辅助人员共计60余名。

    杭州是中国浙江省省会,华东地区特大城市,是长三角副中心城市,杭州都市圈核心城市,长三角南翼金融中心,浙江省及华东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交通、传媒、通信和金融中心。

    杭州办公室在跨境投资与贸易、公司证券、知识产权、争议解决、家族财富管理、基础设施与地产等领域拥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的服务。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悉尼办公室


       地址:Suite 6, Level 7, 66 Hunter Street, Sydney NSW 2000

       邮箱:sydney@guantao.com

       电话:+(612)9002 0999

       传真:+612)9283 3567





    观韬悉尼办公室于2015年5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

    观韬悉尼办公室将立足于服务中国客户,开拓澳大利亚投资市场,将继续与顶级的国际律师行亚司特(Ashurst)推进联盟合作关系,依托两个网络,一个整体的无缝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最人性化、最商业化的投资解决方案。

    观韬悉尼办公室将着重于协助:

    中国企业前往澳大利亚开展兼并、收购业务;

    中国企业前往澳大利亚证券交易所(以主板ASX为主)上市融资业务;

    中国基金、PE、VC前往澳大利亚开展基金、投资类项目;

    澳大利亚企业前往中国投资业务。

    主要的行业领域将涉及:

    农业;

    房地产;

    矿业、能源和自然资源;

    基础设施建设;

    高新科技、新兴技术;

    基金、债券、证券、融资。   

  • 更新日期: 2016 - 06 - 11

    苏州办公室

       地址:苏州高新区长江路211号天都大厦南楼1804-1806室

       邮箱:guantaosuzhou@guantao.com

       电话:(86-512)6606 0898

       邮编: 215000

     




    观韬在苏州的分支机构,即苏州办公室,成立于2015年7月,办公面积700平方米。系总所基于地域布局在苏州开办的一体化办公室。苏州办公室拥有经验丰富的律师团队,分别在银行金融机构、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投融资和兼并收购、公司合规、境外“一带一路”走出去法律服务和争议解决等诉讼或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拥有专业律师,该些律师在苏州均有十年以上执业经验,是业内公认的领跑律师团队。






  • 更新日期: 2017 - 07 -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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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国铁建1818中心写字楼16层

       邮箱:guantaowh@guantao.com

       电话:(86-27)87898080

       传真:(86-27)87898180

       邮编: 430061

     



    观韬武汉办公室于2017年6月18日设立,现有合伙人、专兼职律师及律师助理70余人,其中硕士以上含硕士31人、教授1人。

    武汉是湖北省省会、中部地区唯一的副省级城市和超特大城市、国家中心城市,是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其中“武汉光谷”具有全国少有的两块“金字招牌”—自由贸易试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办公室立足武汉,辐射湖北,本着“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致力于向客户提供精品化的法律服务。

    武汉办公室法律服务范围涵盖建设工程与房地产、银行和金融、不良资产清收与处置、刑事辩护、公司与并购、劳动法、税法、知识产权等方面。在上述领域,相关律师有多年的法律服务经验。

    武汉办公室于2021年获评武昌区“先进律师事务所”,武汉办公室党支部于2023年分别获评武昌区、武汉市两级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将武汉办公室作为法学实践基地。


  • 更新日期: 2018 - 04 - 02

    南京办公室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1号新丽华中心10楼

       邮箱:guantaonj@guantao.com

       电话:(86-25)57793566

       邮编:210019

     




    观韬南京办公室成立于2017年11月6日,位于六朝古都南京风光旖旎的十里秦淮之滨,拥有现代化办公室3200余平方米,执业律师100余人,涵盖多个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是观韬律师事务所全球23间办公室之一。

    古都金陵,自古以来就是一座崇文重教之城,有天下文枢之誉,如今高校林立,人才荟萃。律所聚人文之气,揽八方英才,拥有来自“五院四系”以及当地知名高校的法学教授4人(含博士生导师2人)、法学博士4人、硕士17人,中高级职称以上律师23人。多名律师成为行业翘楚,16名律师在省、市、区三级律协担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或委员职务,6名律师在国内多所法学院所担任兼职教授或研究员,5名律师兼任多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观韬南京办公室为三百余个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民营企业及各类社会组织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为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江苏做贡献。服务客户包括江苏省地震局、南京市人民政府、南京市地方海事局、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南京市鼓楼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河海大学、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江苏分公司、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南京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融城建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银行南京分行、交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三六五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

    南京办公室成功入选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汇鸿集团、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苏省国金资本运营集团、南京农创园科创投资集团等多家大型政府平台公司的入库律所名录,并与江苏省金财投资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及多个金融保险机构建立长期业务合作关系。

    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带来社会分工的精细,法律服务的专业细分已成大势。为客户提供深度专业化服务已成为观韬中茂南京办公室的一大特色。律所的专业法律服务团队涵盖多个专业领域,包括投资与并购、银行与保险、破产重组与清算、建设工程及基础设施建设、诉讼与仲裁、知识产权、房地产项目、海事海商、家事与财富传承、刑事辩护与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律所的专业服务团队,深耕各自专业领域,为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专业精深法律服务,取得优秀业绩。

    观之以韬,示之以略,未来可期。律所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秉持委托人合法权益高于一切的观韬中茂价值观,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18 - 11 - 01

    多伦多办公室


       地址:100 King Street West, Suite 5600, Toronto, ON M5X 1C9 Canada

       邮箱:toronto@guantao.com

       电话:+1 (416) 847-1868

       传真:+1 (866) 288 -1166





    观韬多伦多办公室于2017年10月经安大略省律师协会审核批准,正式挂牌成立。

    多伦多办公室作为观韬在北美的窗口之一,立足加拿大,对接观韬海内外30个办公室,以整体无缝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法律服务和多方位的整体商业解决方案。多伦多办公室在积极开展自主业务的同时, 还与顶级国际律师行 BLG (Borden Ladner Gervais),Gowling WLG, Stikeman Elliott LLP, 以及加拿大久负盛名的老牌律师事务所 Cox & Palmer和Minden Gross LLP 等密切合作,共同推动中加投资贸易合作。


    业务范围

    在协助国内业务方面:多伦多着重于对接国内相关业务走出国门,包括但不限于:

    中国企业前往多伦多开展投资,兼并、收购业务;

    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主板TSX和创业板TSXV)上市融资业务;

    中国基金、PE、VC 前往多伦多开展基金、投资类项目;

    海外贷款评审项目;

    高净值人士在加拿大的投资,置业和信托业务。

     

    在开拓加拿大本土业务方面,正在或已形成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

    矿业、能源和自然资源基础设施;

    加东大西洋省四省投资贸易合作业务;

    基金、债券、证券、融资;

    高新技术与区块链行业;

    中资华人公司法律顾问项目;

    移民,房地产以及婚姻家事业务。


  • 更新日期: 2020 - 01 - 15

    福州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振武路70号福晟钱隆广场46层

       邮箱:guantaofz@guantao.com

       电话:(86-591)87311996

       传真:(86-591)87311995

       邮编:350004




    观韬福州办公室成立于2019年9月,目前拥有律师及律师助理65名,其中合伙人30名。

    福州是福建省政治、文化、经济中心,台江区自建区伊始一直作为福州金融、商业的中心。坐落在台江区江滨西大道的观韬中茂,将会在海西经济区内绽放异彩,在法律服务中卓越进取,立志成为福建优秀律师事务所。

    观韬福州办公室的法律服务范围涵盖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工程基本建设、海商海事、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重组与破产、私募与风险投资、争议解决、诉讼仲裁、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其中,在银行与金融领域、知识产权领域、争议解决与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  

    观韬福州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0 - 06 - 10

    郑州办公室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龙子湖崇德街17号星联创科中心11-12楼

       邮箱:guantaozz@guantao.com

       电话:(86-371)8891 7800

       传真:(86-371)8891 7822

       邮编:450000


     


    观韬郑州办公室成立于2019年10月,现有11位合伙人,120余名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郑州办公室位于郑东新区龙子湖智慧岛星联创科中心的11层、12层,面积约2200平方米,内设律师办公室、卡座、会客室、会议室、多媒体会议厅、模拟法庭、客户服务中心等办公设施,郑州首家“5G智慧便民法庭(服务站)”,致力于为律师和客户营造最好的办公和接待环境。

    郑州办公室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在建筑房地产、政府国企法律服务、金融不良资产、投融资、破产重整、知识产权等领域取得丰硕成果,先后为郑州市人民政府、郑州市司法局、中共郑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党政机关,中国平煤神马控股有限公司、河南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河南中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鹤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中原豫资金控股有限公司、河南能源化工研究院、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等国有企事业单位,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郑州万科企业有限公司等房地产企业,中国人民银行郑州支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信银行等金融业分支机构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获得了一致好评。 

    郑州办公室成立至今,被郑州市人民政府评选为“高技术、高增长、高附加值”的“三高律所”,先后荣获“2020年度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 “2020-2021年度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郑州办公室的律师曾荣获全国优秀律师、河南省律师行业优秀共产党员、郑州市优秀律所、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公益律师等称号,并担任河南省律师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主任、执委,高校兼职教授和研究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河南教学科研基地亦设在郑州办公室。

    郑州办公室未来将立足中原,致力于打造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法律服务团队,以“帮助客户去盈,帮助伙伴成功”为使命,秉承“极致、温度、共赢”的价值观,一如既往的在重大复杂争议解决、非诉讼领域刻苦钻研,建设更全面的法律资源整合平台、更强大的律所品牌、更广泛的全球法律服务网络,助力中原经济区的发展,并为河南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 更新日期: 2021 - 07 - 13

    海口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A-B

      电话:  (86-0898)  66281620

      邮箱:guantaohn@guantao.com

      邮编:570208


           


    观韬海口办公室成立于2020年10月,现有3位合伙人,20余名律师、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观韬海口办公室位于美兰区和平大道20号鹏晖国际大厦23层A-B,内设律师独立办公室、律师工位、律师谈案室、中型会议室、大型多媒体会议厅、咖啡室等办公设施,为律师和客户营造优雅的办公和接待环境。

    海口是海南的省会,地处海南北部,是海南省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与综合交通枢纽中心。观韬中茂海口办公室立足海口省会区位优势,抓住海南岛自贸港建设发展契机,积极发展和壮大自身实力。海口所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政府法律服务、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科技、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教育、生命科学与保健、交通、能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海口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4 - 08 - 27

    太原办公室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1号华润大厦T4座26层

        邮箱:guantaoty@guantao.com

        电话:0351-7878333

        邮编:030027





    观韬太原办公室于2024年2月23日注册成立,坐落于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路华润大厦,是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在山西省内设立的唯一分支机构,也是总部成立30周年之际落地龙城的全国第30家办公室。

    观韬太原办公室秉承一以贯之的核心文化理念,依托众多业务领域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队伍,并拥有多名相关专业的法律专家,充分利用全国各地域资源及全国统一的管理体制,在工程与基建、房地产、银行与金融、资本市场、公司并购、争议解决等领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观韬太原办公室能够最大程度上实现与北京总部及国内外其他办公室共享项目信息、专业知识、业务经验、专业人才及社会关系等资源。我们始终秉承“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观韬网络化、一体化的团队模式能够根据客户的专业和地域服务需求,调动各地办公室和北京总部的优势力量,由在相关业务领域具有专业知识和业务经验的律师及专业人员与有当地信息资源和社会关系的律师及专业人员组成团队直接为客户提供专业及时和务实的法律及商务服务。

    无论是在传统法律服务领域,如争议解决、公司事务、银行融资、企业改制、劳动法等领域,还是在私人股权投资、能源与自然资源、破产、税务、金融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和杠杆收购等新兴业务领域,观韬太原办公室都是处于最前沿和领先地位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有着丰富的业务经验。

    我们的专业领域包括: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能源与自然资源、争议解决、国际贸易与WTO、反垄断、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海商海事、行政法等业务领域。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科技、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教育、生命科学与保健、交通、能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 更新日期: 2024 - 06 - 27

    温州办公室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润广大厦12楼(市民中心旁)

        邮箱:zhoucb@guantao.com

        电话:0577-88995099

        邮编:325000




    观韬温州办公室正式成立于2023年10月27日。观韬温州办公室系原浙江时代商务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而来,属首批“浙江省著名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现有70余位执业律师,30余名合伙人,多名律师担任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温州市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库成员等。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大型基础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交通、能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服务业等领域。法律服务业务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能源与自然资源、争议解决、国际贸易、反垄断、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行政法、刑法等诸多方面。在传统的商业诉讼与仲裁法律事务方面亦具有良好业绩。观韬中茂温州办公室成立后,将继续秉持律师事务所“追求至臻、诚信勤勉、高效优质”的理念,站在新的起点上,打造一个能够为客户创造更大价值的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的律师事务所。


  • 更新日期: 2024 - 06 - 27

    宁波办公室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嘉会街288号宁波中心大厦B座27楼

        邮箱:guantaonb@guantao.com

        电话:(86-574)88188184

        传真:(86-574)88188184

        邮编:315100



    观韬宁波办公室成立于2023年12月,位于宁波市东部新城核心区地标性建筑——宁波中心大厦,采用智能化办公,办公面积达2000多平方米,拥有舒适怡人的工作环境,能同时满足上百名律师的办公需求。目前,宁波办公室有律师、律师助理及后勤保障人员近百人。律师们均来自国内外知名大学法学院,在各自业务领域能够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法律服务,具有丰富的法律经验,获得了行业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关注。

    宁波作为全国首批沿海开放城市、长江三角洲南翼经济中心,正处于建设世界一流强港、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城市能级和竞争力,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高质量发展机遇期。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后,处于枢纽位置,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

    瞬息万变的法律环境中,宁波办公室注重丰富的实践经验,更兼顾新兴的法律力量,拥有一批既有丰富经验,又有深厚理论基础的律师,服务内容不仅涵盖刑事辩护、金融与证券、知识产权、建筑与房地产、破产与清算、互联网法律、兼并收购、公司治理与合规经营、基金、税务、文化传媒、争议解决等传统业务,更是首次将反垄断、反倾销、资本市场等特色业务以及境外投资、跨国并购等国际业务带入宁波市场。

    未来,宁波办公室将始终坚持把客户利益与需求放在首位的服务理念,依托总部及境内外办公室的强大服务系统,以快速有效的工作和创造性的建议为目标,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专业化、高品质、高效率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4 - 01 - 16

    南昌办公室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绿茵路129号联发广场写字楼39层

        邮箱:guantaonanchang@guantao.com

        电话:0791-88508858

        邮编:330038




    观韬南昌办公室是观韬律师事务所战略性规划设立的第27家办公室。南昌办公室于 2023 年8月经江西省司法厅核准设立,坐落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CBD中心联发广场39楼,拥有近2000㎡的一流办公场所。

    南昌办公室多名合伙人均是国内法律服务行业年富力强的佼佼者,拥有从业多年的履历,在项目管控、组织、执行经验丰富,善于处理复杂疑难及富有开创性的交易或案件,其中有精于政府行政合规、行政纠纷处理的专业律师,有企业合规业务的合规律师,有熟悉企业税务风险防控的税务律师,有精通建筑领域项目管理的建筑律师,还有多名律师被聘为省市级专家库的成员。

    南昌办公室实行“团队制、一体化”的管理与运营模式,确保办案质量,严格控制执业风险。通过人员培养一体化,统一人力调配,整合全体合伙人及律师的智识、专长及经验,实现全所资源互通与知识共享,在专业分工的同时紧密协作,以期始终以最专业的队伍与资源满足客户的多元需求。配以明确的业务合作保障制度,向客户提供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创新型的高品质法律服务。

    南昌办公室秉持着“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以“求实、创新、协同、进取、分享”的价值观为引领,充分利用北京总部及国内外办公室在各领域的专业优势和各种资源,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全方位、一站式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3 - 09 - 26

    纽约办公室    

        邮箱:zack.xu@guantao.com 








    纽约办公室


    观韬于2016年8月在纽约开设办事处。纽约办公室作为观韬在北美的窗口之一,立足美国,对接观韬海内外服务网络,为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投资与经营提供优质的美国和中国法律服务。目前团队拥有管理合伙人1名,顾问1名。


    观韬纽约侧重业务领域包括:中国企业前往美国资本市场业务、兼并收购业务、房地产等投资业务。


  • 更新日期: 2023 - 05 - 09

    洛隆

    地址:西藏自治区洛隆县

    邮编:855400


    2022年7月,观韬洛隆办公室成立。在此之前,西藏洛隆县为典型的“无律师县”。目前,洛隆办公室是西藏洛隆县历史上设立的第一家律师事务所,殷林彦律师成为西藏洛隆县历史上注册的第一名执业律师。

    洛隆办公室的设立,是观韬律师事务所高度政治觉悟和社会责任感的集中体现。洛隆县位于西藏自治区、四川省、云南省三省交界处,地广人稀,人口不足6万人,社会经济文化落后,法律服务市场一片空白,是典型的“无律师县”。2022年,为解决“无律师县”问题, 在司法部的统一部署下,全国各地30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进驻西藏30个“无律师县”新设分所,洛隆办公室应运而生。

    洛隆办公室肩负着为洛隆县人民政府及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使命。洛隆办公室的设立,既是观韬律师事务所履行社会责任的标志性事件,更是洛隆县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为此,观韬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办公室选拔了专业水平过硬、综合能力突出、业务经验丰富的律师长期派驻洛隆办公室。

    目前,洛隆办公室以派驻律师为先锋,已成为当地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度参与当地重大法律事件的处理,在政府日常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此外,洛隆办公室肩负起了洛隆县法律援助的重任,为当地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广受赞誉。


  • 更新日期: 2023 - 02 - 07

    重庆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嘴聚贤岩广场国华金融中心2单元2401、2402

      邮箱:guantaocq@guantao.com

      电话:(86-23)6762 9387

      邮编:400020




    重庆是西南地区最大工商业城市,是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核心城市,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西部金融中心,成渝金融法院驻地。

    观韬重庆办公室成立于2021年2月,位于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现有超过10位合伙人及40位律师。重庆办公室自成立以来,秉承总部“诚信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理念,立足重庆,辐射西南,力争打造西南区域法律服务新标杆。其执业领域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与建设、重组与破产、争议解决、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电信传媒与科技、行政法、刑事辩护等业务领域。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电信、科技、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教育、交通、能源、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化工、医药、科研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重庆办公室律师团队吸纳了国内外知名院校的高端法律人才,其中多位律师有跨专业工作经历与多专业知识结构,通过团队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发挥各位律师在各领域的专长,以满足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客户量身打造法律服务产品。


  • 更新日期: 2022 - 09 - 13

    青岛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31号国信金融中心T2座10层

        电话:   (86-532) 8581 1717

        传真:(86-532) 8262 0066

        邮箱:guantaoqd@guantao.com

        邮编:266061


          

    观韬青岛办公室汇集了一批精通法律,熟悉经济、金融证券、科技、外语等专业知识,并具备丰富执业经验、复合知识结构、广泛社会资源的高素质专业律师,能够充分运用专业技能、执业经验及社会资源为客户服务,提供最佳解决方案,规避经营风险、创新增值服务。本所半数以上律师获得“山东省优秀律师”、“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青岛市十佳青年律师提名”、“青岛市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承办的多起涉外经济、金融及刑事案件在青岛市及山东省有较大影响,受到广泛好评。

    观韬青岛办公室始终秉承“诚实勤勉、高效优质、追求至臻”的服务理念,严格管理、规范执业,充分发挥律师才智和分工协作的团队精神,强化服务理念、精品意识,坚定不移地走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的发展之路,为客户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并多次获得“青岛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观韬青岛办公室内设有金融团队、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团队、知识产权团队、公司业务团队、民商综合团队、刑事事务团队、破产与征收团队等多个业务部门,能够为不同需要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


  • 更新日期: 2022 - 02 - 11

    合肥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A座33层

       邮箱:guantaohf@guantao.com

       电话:(86-0551)62806616

       传真:(86-0551)62806618

       邮编:230031




    观韬合肥办公室成立于2021年8月24日,现有50余名专职律师,人员总数72人。

    合肥是国务院批复确定的中国长三角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是国家重要的科研教育基地、现代制造业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观韬合肥办公室的法律执业领域涉及资本市场、公司业务与并购、银行与金融、房地产开发、重组与破产、争议解决、私募与风险投资、工程与基础设施、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与结构性产品、行政法、刑事等业务领域。法律服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保险、科技、进出口、大型基本建设、房地产、机械制造、交通、环境保护和其他服务业等各种行业。

    观韬合肥办公室拥有一支理论深厚、经验丰富、勤勉尽责、服务诚信、业绩良好、追求卓越的律师工作团队,能够为不同行业、不同客户提供全过程的综合性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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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职位:民商事业务律师(行政法业务团队)岗位要求:1. 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获得律师执业证或具备相关领域工作经验;2. 法学/法律硕士及以上学历,民商法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3. 学习能力强,勤勉尽责,有很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4. 法学理论和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擅长法律检索以及法学与相关学科研究;5. 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岗位职责/工作内容:1. 起草、审阅及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件,日常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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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线 News

观韬视点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维权实践要点——从上海法院典型案例谈起

Time: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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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韬视点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维权实践要点——从上海法院典型案例谈起


作者:郝政宇 张聪聪 张帆 王亚坤


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水平直接影响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近年来,随着创新的加速和人才流动的增加,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近期,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的2015–2023年商业秘密案件典型案例(以下简称“典型案例”)[1],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维权提供了宝贵的司法指引。

本文基于这些典型案例,并结合团队近期代理商业秘密案件的经验,从商业秘密的认定、侵权判定、侵权抗辩、侵权责任及救济、刑事保护五个方面,总结商业秘密诉讼的实务要点,并提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的建议。

一、商业秘密的认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商业秘密需同时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和“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三个条件。在司法实践中,不同行业的商业秘密形态多样,涉及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信息。如何准确认定某些信息是否构成商业秘密,是商业秘密保护中的核心问题。

(一)多份文件整合的信息可构成商业秘密

典型案例1中,原告B公司长期从事相关技术的研发工作,其主张的商业秘密分散于多份研发记录中,这些记录均通过密级管理等措施进行了有效保护。法院认定,权利人对相关技术信息的总结、提炼和整合在技术资料中有对应内容,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程某某在离职后,将该技术信息披露并帮助竞争公司生产产品,其行为构成对B公司商业秘密的侵害。

本案表明,商业秘密的载体不局限于单一文件,对于多份文件中的分散信息,通过权利人的总结、提炼和整合形成的技术信息,只要具备商业秘密的法定构成要件,即可受到法律保护。企业应系统保存技术研发的各类记录,并通过密级标注、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强化信息的保密性,确保商业秘密保护的有效性。在维权时,可以主张不同载体中承载的信息构成商业秘密。

(二)技术含量低的信息亦可能构成商业秘密

典型案例4中,T公司研发的麻辣烫汤底配方具有独特的配料及比例,能够为企业带来市场竞争优势,且T公司对其采取了相应的保密措施。虽然该配方的技术含量较低,但法院最终认定,该配方信息构成商业秘密,T公司的前员工离职后与竞争对手使用该配方生产相同产品,却不能提供自行研制获得被诉侵权配方的证据,因而法院认定其侵害了T公司的商业秘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该案表明,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不限于高新技术,即使是普通行业的独特商业信息,只要具备商业价值,且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仍可受到保护。企业在保护类似信息时,可以通过签署保密协议、限定访问范围等方式强化信息的保密性。

(三)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信息均可能构成商业秘密

典型案例5中,M公司针对某地铁项目的客户信息,包括其采购意向和产品需求,因能够为企业带来潜在竞争优势且采取了保密措施,被法院认定为商业秘密。值得注意的是,本案中的客户信息仅是单个客户的信息。但是,法院仍然认为其构成商业秘密。侵权方通过职务便利获取该信息后,为其他公司争取到该项目的合同,被法院最终认定构成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

典型案例6中,代理商F公司为供货商G公司开拓市场时积累的客户信息,如客户联系方式、交易习惯和需求信息等,尽管供货商G公司更换了代理商,与F公司的代理关系终止,但是,原代理商F公司通过一定成本积累的深度客户信息仍因具备商业价值并受到保密措施保护,这些深度客户信息对于F公司而言,可能不再能带来竞争优势,但对G公司和新的代理商而言,仍然具有商业价值,被法院认定为构成F公司的商业秘密。新的代理商Y公司的相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并非法使用这些信息,法院判决其构成侵权。

上述2个案件表明,对于市场上不容易获得的经营信息,如果其能为企业带来实质性竞争优势,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应注意对此类经营信息的保护,例如,建立客户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加密存储、访问权限控制等措施,同时完善客户管理和招投标信息的保护机制,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商业秘密泄露。

二、商业秘密侵权的判定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通过盗窃、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保密要求披露、使用商业秘密等。侵权行为的认定需要综合考量侵权方式、秘密信息的流转路径及保密措施的有效性。

(一)非法获取即构成侵权

典型案例2中,Y公司授权其子公司Y上海公司使用技术秘密,孙某某作为Y上海公司员工,签订了保密协议,并承诺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其后,孙某某将存储于公司网络中的大量技术图纸下载并转存至私人存储设备。Y公司和Y上海公司认为,孙某某的行为使商业秘密面临泄露风险,即使其未将信息对外披露或使用,也已构成非法获取行为,从而起诉请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认为,Y公司和Y上海公司已明确其商业秘密的范围,并采取了合理保密措施。孙某某未经授权将商业秘密转存至私人设备,导致权利人对该信息失去有效控制,增加了泄露和滥用的风险。尽管孙某某辩称涉案信息已进入公有领域,但未能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法院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赔偿合理维权费用。

本案表明,侵害商业秘密的行为并不以实际使用或披露为前提,若非法获取并转移商业秘密,导致权利人失去对商业秘密的控制或使其处于泄露风险,也可认定为侵权。企业应排查潜在的泄密风险,强化技术监控和内部管控手段,避免员工未经授权转移商业秘密。

(二)举证责任的转移

本案还应关注一点,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十二条,权利人提供初步证据后,侵权人需举证证明涉案信息已进入公有领域或不属于商业秘密。本案中,孙某某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涉案信息已进入公有领域,因而承担了相应侵权责任。本案提示企业应保存详尽的保密与研发记录,同时,在维权中可以充分利用举证责任转移规则,实现更好地维权效果。

三、商业秘密侵权抗辩

侵权抗辩是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中的重要环节,通常由被诉侵权人提出。在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框架下,常见的侵权抗辩理由包括: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主张涉案信息已进入公有领域或未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信息来源合法:通过合法公开渠道获取信息或通过反向工程独立开发;未实施侵权行为或被诉行为合法获得授权等。

(一)主动交易抗辩与个人信赖抗辩需要提供详实证据

典型案例7,涉及主动交易抗辩。本案中,被告张某某在担任S公司销售人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客户信息,离职后通过其设立的W公司与S公司客户达成交易。被告辩称,涉案客户系主动联系W公司进行交易,并提交了客户出具的书面说明,表明客户系经由业内朋友介绍后自愿与W公司开展业务。然而,该客户说明未明确相关“介绍人”,且客户未出庭作证。法院认为,仅凭客户说明,无法证明客户交易行为具有合法来源,判决被告侵权成立。

典型案例8,涉及个人信赖抗辩。本案中,被告吴某某离职后将R公司的客户资源带至新公司L公司并促成大额交易。吴某某辩称客户因信赖其个人才选择与L公司交易,并提交了证人证言。然而,法院审理认为,R公司的客户信息是通过企业投入资源获取,并非因个人能力形成。同时,证人未出庭作证,且从证人证言中并不足以得出涉案客户系基于对吴某某个人的信赖而与R公司进行交易,法院最终认定个人信赖抗辩不成立。

上述案例表明,无论是主张客户主动交易,还是反向工程抗辩,均需提供详实、具体的证据支持。法院对证据链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审查较为严格。例如,可以提交客户出具的明确记录交易过程的说明,以及能够证明客户基于对个人能力信赖而进行交易的证人证言等证据,且应由客户出庭作证,完成质证程序,确保其可信性和法律效力。

对于企业而言,在日常管理中,则企业可以通过规章制度等方式明确区分公司客户资源与员工个人能力的边界,并留存客户信息开发与维护的完整记录,强化与客户的合作合同中的保密约定,明确企业客户信息的商业秘密属性,为潜在侵权案件提供有力证据支持。例如,在典型案例8中,原告R公司保存了完整的与客户发生交易的证据,包括交易的电子邮件、买卖合同、报关单等,其中载有客户名称、产品规格型号、价格、联系人、联系地址、电子邮箱等内容,并通过某外贸管理云平台登记总结了以上客户信息,进入该平台需输入账号及密码,在涉案档案信息的右上角标注有“TOP SECRET”标识。

(二)反向工程抗辩需提供拆卸、分析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的过程证据

典型案例10,涉及反向工程抗辩。被告李某某离职后,利用H公司技术信息与他人成立K公司,并生产与H公司类似的机械设备。李某某主张其技术来源于对第三方设备的反向工程,但未能提供完整的技术研发过程和证据支持。法院审理发现,H公司技术信息具有独特性,需经复杂计算和实验验证,而被告未提交任何证据证明其独立研发的合法性,反向工程抗辩不成立。

该案表明,反向工程抗辩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与技术创新自由的平衡点,需提供详实证据,例如,需要证明从公开设备到形成技术方案的独立研发过程,包括测绘记录、实验数据等。此外,反向工程不得涉及非法获取权利人的技术信息。对于企业而言,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应警惕因设备销售、展览等导致的潜在泄密风险,并通过技术加密、产品细节隐藏等方式降低技术外泄的可能性。

四、商业秘密侵权责任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赔偿金额的计算主要依据权利人因商业秘密被侵害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因使用商业秘密所获得的收益计算,当实际损失、侵权获利均无法确定时,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判定赔偿金额。

实务中,损害赔偿的计算始终是一个难点。由于商业秘密的无形性,直接量化实际损失或侵权获利存在困难;当无法查清实际损失和侵权获利时,法院需结合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侵权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等因素酌定赔偿。此时,权利人需提交商业秘密的价值证据及防护成本的证明材料,若证据链不完整,可能导致赔偿额过低。

本次典型案例中,有2个案件涉及到仅非法获取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金额的认定,值得关注。

(一)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计算

典型案例3中,M公司和K公司共同起诉其前员工王某某,指控其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195个技术文件并将其转存至未经授权的私人设备。尽管王某某尚未使用这些技术文件,但其行为已使权利人对商业秘密失去控制,导致商业秘密面临泄露和非法使用的风险。法院综合涉案商业秘密的类型、内容、数量,涉案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参考K公司《员工守则》中有关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罚则规定,最终判决王某某赔偿经济损失26万元及合理维权费用24万元。

与上述典型案例2相似,该案例再次表明,即使侵权人尚未实际使用或披露商业秘密,只要其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即构成侵权,并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但是,对于此类仅非法获取型的案件,其赔偿金额的认定属于实务中的难点。笔者也曾代理此类型的商业秘密侵权民事案件,虽然权利人已经提交了一定的证明商业秘密价值的证据,但是,法院最终酌定的赔偿金额仍然较低。

为了争取较高的赔偿额,我们建议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日常管理中注意留存可以证明商业秘密的商业价值的证据,例如技术研发投入、市场竞争优势等相关证据,作为商业秘密价值的证明材料;第二,细化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员工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金标准,并确保相关条款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第三,保存防护成本证据,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过程中投入的监控、防泄密等成本可作为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非法获取商业秘密刑事案件中的损失评估

典型案例9为刑事案件,该案中,被告人周某某通过拆除硬盘的方式非法获取并持有Z公司的两个技术数据包,所包含的技术方案与Z公司主张的商业秘密完全一致,经审计,Z公司因被侵犯商业秘密造成损失128万余元。虽然周某某尚未对外披露或使用该秘密信息,但权利人因防止秘密泄露已承担了高昂的成本,并因此遭受经营压力。鉴于权利人尚未对外许可使用涉案技术,也没有实际使用产生的获利数据,法院以鉴定评估机构的鉴定评估意见结合类似商业秘密合理许可使用费作为参考,以确定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最终,法院判决周某某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并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六万元。

本案表明,对于商业秘密侵权案件,企业可通过引入审计、合理许可费评估等机制,由审计或专业评估机构确定技术许可的市场价值,从而为侵权赔偿或刑事案件的定罪量刑提供证据依据。总之,企业应借鉴这些司法实际案件的经验,不断优化内部管理,有效实现商业秘密保护与维权的闭环体系。

五、商业秘密的刑事保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于情节严重的商业秘密侵权行为,认定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刑事保护作为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针对性质恶劣、影响严重的侵权行为,能够有效威慑潜在侵权人。

(一)鉴定意见作为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的关键证据应经过严格审查和复核

典型案例11中,被告人张某离职后,未经许可使用原公司S公司的软件源代码,从事侵权软件的开发与销售。经鉴定,张某使用的源代码与S公司的源代码相似度高达90%以上。在商业秘密的秘密性鉴定方面,鉴定机构通过互联网检索、反向工程分析、保密措施等综合分析并出具相关鉴定意见,认定涉案软件技术点对应的技术信息是该软件中不可或缺的技术信息,该技术信息不属于所属领域相关人员的公知常识或者行业惯例,该技术信息未被互联网公开,相关公众无法通过反编译技术获得。对于该份证据,法院采用了鉴定人员出庭及专家咨询等方式,对检索范围和鉴定方法、证据清洁性等复核。最终,法院判定张某行为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依据案件情节对其判处三年九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万元。

在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涉案商业秘密,特别是技术秘密的秘密性、同一性的判断,通常都依赖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但是,对于此类鉴定意见的审核与质证,不应仅从鉴定资质和程序的角度考察,更应从实体上判断其意见的客观性与科学性。本案的做法,对于相关刑事案件的办理给出了很好的示范。对于商业秘密刑事案件,鉴定意见作为关键证据,应经过严格审查和复核,确保其合法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才能为定罪量刑提供依据。在刑事案件中,企业应协助司法机关进行技术鉴定,并通过专业人员出庭、专家咨询等方式增强证据的说服力。

(二)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积极赔偿与认罪认罚来减轻刑事责任

典型案例12中,被告单位F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因非法获取并使用上海R公司的技术图纸,被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中,F公司不仅非法使用9项技术信息进行生产,还将其中5项技术信息以专利形式对外披露,造成特别严重后果。

尽管案件性质恶劣,但被告单位与相关责任人通过积极措施争取到从轻处罚,其中包括被告单位F公司与权利人上海R公司签订和解协议并取得谅解,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权利人谅解;被告人在庭前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主动预缴罚金,展现出较强的认罪悔罪态度。在赔偿基础上,双方建立合作机制,权利人允许被告单位继续使用涉案专利。最终,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上述情节,对被告单位F公司判处罚金1000万元,被告人方某某等七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的刑罚,均适用缓刑,并处相应罚金。

本案表明,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行为人,可通过积极赔偿权利人损失、认罪认罚、积极采取补救措施等方式争取从轻处罚。对于企业管理者和技术人员,应加强法治意识,避免因疏忽或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在涉嫌侵权案件发生后,应及时与权利人沟通,争取和解赔偿,避免事态扩大。同时,企业应完善内部的法律合规机制,加强商业秘密的合规管理和证据保存,尽可能规避和降低刑事风险。

结语

上海典型案例对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非常具有借鉴意义,企业应以此为指引,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提高法律维权能力,以下几点尤为重要:

(1)构建全方位保护体系:从保密技术措施到保密制度全面覆盖,确保商业秘密“能认定、能保护、能维权”;

(2)强化员工保密管理与培训:通过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措施减少员工的泄密风险,明确员工泄密行为可能承担的违约金等法律责任,同时定期培训增强员工法律意识;

(3)优化企业诉讼维权能力:日常做好维权证据的准备,例如,研发过程、采取保密措施、员工职权范围可以接触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带来的竞争优势等证据等,在侵权发生时快速反应,降低泄露损失,并充分利用司法保全、鉴定、审计、举证责任规则等法律工具,维护合法权益;

(4)注重企业商业秘密合规:企业在保护商业秘密的同时,也应避免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风险,应建立合规机制,在员工招聘、对外合作时完成应尽的合理注意义务,尽量规避或降低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事犯罪风险,并提前建立侵犯他人商业秘密时的应急处理预案。

总之,建议企业应根据最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要求和司法实践动态,不断完善商业秘密管理体系,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为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贡献力量。



[1] 依法高效保护商业秘密,上海发布12件典型案例,http://sh.people.com.cn/n2/2024/0419/c134768-408169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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