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11日,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银行”)收到银市场许准予字[2017]第147号《中国人民银行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获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
大连银行成立于1998年,系一家根植于大连并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的城市商业银行。截至2017年3月,大连银行总资产为3,256亿元,发放贷款为1,570亿元。目前,大连银行已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4家中心支行,8家异地分行,169家分支机构,机构布局已覆盖环渤海、长三角、成渝三大热点经济区,是唯一在四大直辖市均设有分行的城商行。
观韬中茂大连办公室刘燕迪律师、潘晓黎律师和毕晓东律师为大连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券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