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31日,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365;证券简称:恒华科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85号),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440,823股新股。
恒华科技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面向智能电网的信息化服务供应商,为智能电网提供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专业化咨询和信息化服务,目前已成长为中国智能电网信息化领军企业。恒华科技以智能电网资产全生命周期信息化为基础,布局电力能源互联网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理念,构建面向电力行业的云服务平台,提供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的解决方案,汇聚产业链上下游服务,致力于构建多方共赢的电力行业互联网生态圈。
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利于恒华科技把握电力产业信息化、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进一步扩大恒华科技在智能电网行业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
观韬中茂担任恒华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人律师,本项目牵头人为国内公司证券部高级合伙人苏波律师,项目负责人为高级合伙人陈中晔律师,项目成员包括合伙人张文亮律师、熊又球律师、蔡文杰、张鼎城、战梦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