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9日,根据CEPA(《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十设立的全牌照合资证券公司——华菁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菁证券”)于上海正式开业。来自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上海市虹口区政府、上海证监局等单位的相关领导,部分金融机构、企业客户、相关行业协会及合作方等机构代表出席了华菁证券开业仪式。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观韬中茂”)由董建瑾律师、樊磊律师带领的金融创新团队,作为申请设立华菁证券项目的专项法律顾问,应邀参加华菁证券开业仪式。观韬中茂金融创新团队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及丰富的执业经验,为华菁证券设立申请人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递交申请材料正式提出申请、根据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准备补正材料、获得证监会正式批准设立及后续证监会现场检查验收各阶段,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
华菁证券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由港资股东华兴资本旗下的万诚证券有限公司、内资股东上海光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无锡群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家机构共同发起设立。华菁证券于2016年4月获得证监会批复设立;10月28日,获得证监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作为CEPA框架下的全牌照证券公司,华菁证券具有内资、港资的“混合优势”,未来将更加便捷地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资源,聚焦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及国际化的竞争优势,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以及资本市场的双向开放。